|
1 |
暫
忘。
朝
暮
於
佛
前
禮
拜
持
誦,
隨
自
身
閒
忙,
立
|
誠
懇
切,
常
念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時
時
刻
刻,
無
令
|
出
離
此
苦
世
界,
願
速
往
生
彼
樂
世
界。
行,
則
至
|
命
終
時,
佛
必
垂
慈
接
引,
令
生
西
方。
願,
則
願
速
|
誓
願,
若
有
眾
生,
念
佛
名
號,
求
生
佛
國,
其
人
臨
|
自
力
斷
惑
證
真,
了
生
脫
死。
信
阿
彌
陀
佛,
有
大
|
樂
世
界
是
樂。
信
我
是
業
力
凡
夫,
決
定
不
能
仗
|
願,
行,
三
法
為
宗。
信,
則
信
我
此
世
界
是
苦,
信
極
|
法
也。
於
此
不
信
不
修,
可
不
哀
哉?
此
法
門
以
信,
|
切
上
聖
下
凡,
令
其
於
此
生
中,
即
了
生
死
之
大
|
淨
土
法
門,
三
根
普
被,
利
鈍
全
收;
乃
如
來
普
一
|
|
印
光
大
師
著
|
|
一
函
遍
復
|
▼ |
|
一函遍復 |
|
2 |
決
定
臨
終,
即
得
往
生。
以
其
心
與
佛
合,
故
感
佛
|
會,
盡
誼
盡
分,
是
名
善
人。
善
人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
分
與
否,
我
總
要
盡
我
之
分。
能
於
家
庭,
及
與
社
|
婦
順,
主
仁、
僕
忠,
恪
盡
己
分。
不
計
他
對
我
之
盡
|
殺、
修
十
善
業,
又
須
父
慈、
子
孝,
兄
友、
弟
恭,
夫
和、
|
念
佛
之
人,
必
須
孝
養
父
母、
奉
事
師
長、
慈
心
不
|
心
不
外
馳,
妄
想
漸
息,
佛
念
漸
純,
功
德
最
大。
|
念
得
清
清
楚
楚,
耳
中
聽
得
清
清
楚
楚。
如
此,
則
|
念,
心
中
默
念,
均
須
心
裏
念
得
清
清
楚
楚,
口
裏
|
出
聲
於
儀
式
不
合。
無
論
大
聲
念、
小
聲
念、
金
剛
|
解,
或
至
不
潔
淨
處,
均
須
默
念。
默
念
功
德
一
樣,
|
字,
以
免
字
多
難
念。
若
衣
冠
不
整
齊,
或
洗
澡、
抽
|
睡
時
當
默
念,
不
宜
出
聲;
宜
只
念
阿
彌
陀
佛
四
|
此
外,
則
行、
住、
坐、
臥,
及
做
不
用
心
的
事,
均
好
念。
|
一
課
程。
|
▲
▼ |
|
一函遍復 |
|
3 |
善
功
德,
皆
須
回
向
往
生
西
方。
切
不
可
求
來
生
|
凡
誦
經、
持
咒,
禮
拜、
懺
悔,
及
救
災、
濟
貧,
種
種
慈
|
德
最
大。
以
此
功
德
回
向
往
生,
必
滿
所
願。
|
勸
人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即
是
成
就
凡
夫
作
佛,
功
|
化
吉。
即
無
災
難,
亦
得
業
消
智
朗,
障
盡
福
隆。
況
|
設。
若
能
常
念
佛
及
觀
音,
決
定
蒙
佛
慈
庇,
逢
凶
|
現
在
是
一
個
大
患
難
世
道,
災
禍
之
來,
無
法
可
|
人,
及
我
之
眷
屬,
並
與
親
友,
不
蒙
此
益
乎?
況
且
|
世
音
菩
薩
﹂,
以
此
事
利
益
甚
大,
忍
令
生
我
之
|
同
皆
常
念
﹁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
及
﹁
南
無
觀
|
又
須
勸
父
母、
兄
弟、
姊
妹,
妻
室、
兒
女,
鄉
黨、
親
友,
|
垂
慈
接
引
也。
|
佛
背,
便
難
往
生。
以
自
心
發
生
障
礙,
佛
亦
無
由
|
兄
弟,
妻
室、
兒
女,
朋
友、
鄉
黨,
不
能
盡
分,
則
心
與
|
慈
接
引
也。
若
雖
常
念
佛,
心
不
依
道,
或
於
父
母、
|
▲
▼ |
|
一函遍復 |
|
4 |
有
信
願,
則
不
能
仗
佛
力
了
生
死。
自
力
佛
力,
兩
|
死。
若
惑
業
未
盡,
則
不
能
仗
自
力
了
生
死。
又
無
|
有
不
開
悟
者。
若
開
悟
而
惑
業
淨
盡,
則
可
了
生
|
看
念
佛
的
是
誰,
以
求
開
悟
而
已。
若
生
西
方,
無
|
者,
均
不
注
重
於
信
願
求
生。
縱
然
念
佛,
只
注
重
|
念
佛
之
人,
不
可
涉
於
禪
家
參
究
一
路;
以
參
究
|
與
此
無
異。
|
惜?
愚
人
念
佛,
不
求
生
西
方,
求
來
生
人
天
福
報,
|
顆
舉
世
無
價
之
寶
珠,
換
取
一
根
糖
喫,
豈
不
可
|
若
求
來
生
人
天
福
報,
即
是
違
背
佛
教。
如
將
一
|
教
人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是
為
人
現
生
了
生
死
的;
|
再
遇
淨
土
即
生
了
脫
之
法
門,
難
如
登
天
矣。
佛
|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之
三
惡
道
中。
若
欲
再
復
人
身,
|
未
了,
福
愈
大
則
業
愈
大,
再
一
來
生,
難
免
墮
於
|
人
天
福
報。
一
有
此
心,
便
無
往
生
之
分。
以
生
死
|
▲
▼ |
|
一函遍復 |
|
5 |
須
要
還
壽
生、
破
地
獄、
破
血
湖,
方
可
安
心。
有
明
|
人
不
知
念
大
乘
經,
偏
信
此
種
瞎
造
之
偽
經。
必
|
分
珠、
妙
沙
等
經,
皆
是
妄
人
偽
造,
切
不
可
念。
愚
|
之
障。
凡
壽
生、
血
盆、
太
陽、
太
陰、
眼
光、
灶
王、
胎
骨、
|
寄
庫
之
冥
資,
通
以
賬
濟
孤
魂,
方
可
不
為
往
生
|
已
作,
當
稟
明
於
佛,
弟
子
某,
惟
求
往
生,
前
所
作
|
做
鬼
的
心,
便
難
往
生。
如
其
未
作,
則
勿
作。
如
其
|
願
死
後
做
鬼,
預
先
置
辦
做
鬼
的
用
度。
既
有
願
|
事,
以
還
壽
生,
不
出
佛
經,
係
後
人
偽
造。
寄
庫,
是
|
念
佛
之
人,
不
可
效
愚
人,
做
還
壽
生、
寄
庫
等
佛
|
體
此
義。
|
佛
力
自
力
之
大
小,
何
止
天
淵
之
別?
願
同
人
悉
|
談
自
力,
不
仗
佛
力。
其
語
雖
高
超,
其
行
實
卑
劣。
|
未
成
佛
前,
皆
須
仗
佛
威
力;
何
況
業
力
凡
夫,
侈
|
皆
無
靠,
欲
出
輪
迴,
其
可
得
乎?
須
知
法
身
菩
薩,
|
▲
▼ |
|
一函遍復 |
|
6 |
念
不
可。
如
是,
則
不
獨
有
益
於
父
母,
實
有
益
於
|
害
者,
非
平
時
為
說
念
佛
之
利
益,
令
彼
各
各
常
|
母
臨
終
得
眷
屬
助
念
之
益,
不
受
破
壞
正
念
之
|
助
念,
及
瞎
張
羅,
並
哭
泣
之
利
害
不
可。
故
欲
父
|
母
臨
終
決
定
往
生
西
方,
非
預
為
眷
屬
說
臨
終
|
念
佛
之
人,
當
勸
父
母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然
欲
父
|
生
也。
|
會
之
處,
其
不
吉
祥
也
大
矣。
是
宜
切
戒
家
中
殺
|
若
日
日
殺
生,
其
家
便
成
殺
場。
殺
場,
乃
怨
鬼
聚
|
宜
買
現
肉,
勿
在
家
中
殺
生。
以
家
中
常
願
吉
祥,
|
十
齋。
由
漸
減
以
至
永
斷,
方
為
合
理。
雖
未
斷
葷,
|
念
佛
之
人,
當
喫
長
素。
如
或
不
能,
當
持
六
齋,
或
|
錢,
請
有
正
念
之
僧
念
佛,
則
利
益
大
矣。
|
佛
功
德
最
大。
當
以
還
壽
生、
破
地
獄、
破
血
湖
之
|
理
人,
為
說
是
偽,
亦
不
肯
信。
須
知
做
佛
事,
惟
念
|
▲
▼ |
|
一函遍復 |
|
7 |
雖
親
女
親
媳,
亦
不
敢
去
看,
況
敢
教
彼
念
觀
音
|
事
論
理,
致
一
班
念
佛
老
太
婆,
視
生
產
為
畏
途。
|
然
而
生。
外
道
不
明
理,
死
執
恭
敬
一
法,
不
知
按
|
別
房,
亦
可
為
念。
決
定
不
須
一
刻
工
夫,
即
得
安
|
在
旁
照
應
者,
同
皆
出
聲
念
觀
世
音。
家
人
雖
在
|
風
等
患。
縱
難
產
之
極,
人
己
將
死,
教
本
產
婦,
及
|
決
定
不
有
苦
痛
難
產,
及
產
後
血
崩,
並
兒
子
驚
|
子
出,
若
默
念,
或
致
閉
氣
受
病。
若
至
誠
懇
切
念,
|
以
默
念
心
力
小,
故
感
應
亦
小。
又
此
時
用
力
送
|
出
聲
朗
念
南
無
觀
世
音
菩
薩,
不
可
心
中
默
念,
|
性
驚
風,
種
種
危
險
者。
若
於
將
產
時,
至
誠
懇
切
|
命
者。
又
有
生
後
血
崩,
種
種
危
險,
及
兒
子
有
慢
|
女
人
臨
產,
每
有
苦
痛
不
堪,
數
日
不
生,
或
致
殞
|
均
當
如
是。
詳
看
飭
終
津
梁,
自
知。
|
現
生
眷
屬,
後
世
子
孫
也。
臨
終
助
念,
無
論
老
少,
|
▲
▼ |
|
一函遍復 |
|
8 |
致
一
切
同
人,
不
能
同
沾
法
益
也。
|
世
人
多
多
只
信
外
道
所
說,
不
知
佛
法
正
理,
故
|
經
及
焚
香
也。
佛
法,
法
法
圓
通,
外
道
只
執
崖
理。
|
若
手
觸
穢
布,
當
即
洗
淨;
切
勿
以
觸
穢
之
手,
翻
|
少
禮
拜,
念
佛
誦
經,
均
當
照
常。
宜
常
換
洗
穢
布,
|
小
恙,
竟
念
廢
棄
其
修
持
乎?
今
謂
當
月
經
時,
可
|
修
持
之
人,
必
須
念
念
無
間,
何
可
因
此
天
生
之
|
理。
月
經
短
者,
二
三
日
即
止,
長
者
六
七
日
方
止。
|
有
謂
當
月
經
時,
不
可
禮
拜
持
誦,
此
語
不
通
情
|
女
人
從
十
二
三
歲,
至
四
十
八
九
歲,
皆
有
月
經。
|
己。
|
中
所
說,
非
我
自
出
臆
見,
我
不
過
為
之
提
倡
而
|
過,
且
令
母
子
種
大
善
根。
此
義
係
佛
於
藥
師
經
|
乃
出
於
無
奈,
非
特
意
放
肆
者
比。
不
但
無
有
罪
|
乎?
須
知
菩
薩
以
救
苦
為
心,
臨
產
雖
裸
露
不
淨,
|
▲
▼ |
|
一函遍復 |
|
9 |
屬
心
口
功
德。
若
自
不
能
為,
見
他
人
為,
則
生
妒
|
力
者
為
之。
或
見
人
為,
發
歡
喜
心,
出
讚
歎
語,
亦
|
認
真
為
之。
不
能
為
者,
亦
當
發
此
善
心,
或
勸
有
|
眾
善
奉
行。
存
好
心,
說
好
話,
行
好
事。
力
能
為
者,
|
佛
最
要
緊,
是
敦
倫
盡
分,
閑
邪
存
誠,
諸
惡
莫
作,
|
成
就
者,
決
無
感
應,
切
勿
發
此
顛
倒
之
心
也。
念
|
過
遷
善,
妄
欲
以
念
佛
菩
薩
名
號,
冀
己
之
惡
事
|
人
之
善
念,
絕
不
成
就
人
之
惡
念。
若
不
發
心
改
|
來
善
根,
不
得
現
時
感
應。
以
佛
菩
薩,
皆
是
成
就
|
險。
倘
仍
存
不
善
之
心,
雖
能
稱
念,
不
過
略
種
未
|
世
音,
念
念
無
間,
決
定
得
蒙
慈
護,
不
致
有
何
危
|
發
改
過
遷
善、
自
利
利
人
之
心,
至
誠
懇
切
念
觀
|
蛇、
惡
鬼、
妖
魅,
怨
業
病、
小
人
陷
害
等
患
難
者,
能
|
水
火、
饑
饉、
蟲
蝗、
瘟
疫、
旱
澇、
賊
匪、
怨
家,
惡
獸、
毒
|
觀
世
音
菩
薩,
誓
願
宏
深,
尋
聲
救
苦。
若
遇
刀
兵、
|
▲
▼ |
|
一函遍復 |
|
10 |
恥
之
道,
及
三
世
因
果、
六
道
輪
迴
之
事。
令
彼
知
|
小
兒
從
有
知
識
時,
即
教
以
孝、
弟、
忠、
信、
禮、
義、
廉、
|
於
害
己。
固
宜
盡
我
之
職
分,
以
期
佛
天
共
鑒
也。
|
自
得
孝
敬
慈
愛
之
果。
為
人
即
是
為
己,
害
人
甚
|
須
知
有
因
必
定
有
果,
己
若
種
孝
敬
慈
愛
之
因,
|
日
隆,
福
增
壽
永;
臨
終
蒙
佛
接
引,
直
登
九
蓮
也。
|
門
敦
本
之
法。
具
此
功
德,
以
修
淨
土,
決
定
名
譽
|
恩
撫
前
房
兒
女,
實
為
世
間
聖
賢
之
道,
亦
是
佛
|
女。
不
知
孝
公
婆、
敬
丈
夫、
教
兒
女、
惠
婢
僕、
教
養
|
溺
愛
兒
女、
虐
待
婢
僕;
或
屬
填
房,
虐
待
前
房
兒
|
世
有
女
人,
不
明
至
理,
或
不
孝
公
婆、
欺
侮
丈
夫、
|
改
之,
無
則
加
勉。
|
釣
譽。
此
種
心
行,
實
為
天
地
鬼
神
所
共
惡。
有
則
|
好
結
果
也,
宜
痛
戒
之。
切
不
可
做
假
招
子,
沽
名
|
忌,
便
成
奸
惡
小
人
心
行,
決
定
折
福
折
壽,
不
得
|
▲
▼ |
|
一函遍復 |
|
11 |
復,
亦
覺
有
負
來
意。
若
一
一
為
復,
真
是
無
此
精
|
大
通,
致
遠
近
誤
聞
虛
名,
屢
屢
來
信,
若
一
概
不
|
光
老
矣,
精
神
日
衰,
無
力
答
復
來
信。
但
以
郵
路
|
以
為
老
僧
迂
談,
無
關
緊
要
也。
|
當
謹
之
於
始
也。
天
下
之
治
亂,
皆
基
於
此,
切
勿
|
語
云:
教
婦
初
來,
教
兒
嬰
孩。
以
其
習
與
性
成,
故
|
不
是
庸
流,
便
成
匪
類。
此
時
後
悔,
了
無
所
益。
古
|
了
決
定
賢
善。
若
小
時
任
性
慣,
概
不
教
訓,
大
了
|
護
惜
蟲
蟻。
禁
止
零
食,
免
致
受
病。
能
如
此
教,
大
|
以
自
牧。
務
須
敬
惜
字
紙,
愛
惜
五
穀、
衣
服、
雜
物、
|
即
婢
僕
小
兒,
亦
不
許
打
罵。
教
其
敬
事
尊
長,
卑
|
逃
避。
庶
可
有
所
畏
懼,
勉
為
良
善
也。
無
論
何
人,
|
佛、
菩
薩,
悉
知
悉
見,
如
對
明
鏡,
畢
現
醜
相,
無
可
|
通。
起
一
不
正
念,
行
一
不
正
事,
早
被
天、
地、
鬼、
神、
|
自
己
之
心,
與
天、
地、
鬼、
神、
佛、
菩
薩
之
心,
息
息
相
|
▲
▼ |
|
一函遍復 |
|
12 |
|
|
|
|
|
|
|
|
死,
當
注
重
於
信
願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也。
|
通
經
教
者,
未
必
即
生
能
了
生
死;
欲
即
生
了
生
|
固
當
請
教
高
豎
法
幢
之
大
通
家
法
師。
須
知
大
|
庶
彼
此
情
達,
而
不
至
過
勞
也。
若
欲
大
通
經
教,
|
寄。
縱
有
一
二
特
別
之
事,
即
在
來
信
略
批
數
字,
|
事
親
教
子
之
道,
皆
為
略
說。
後
有
信
來,
以
此
見
|
神。
以
故
印
此
長
信,
凡
有
關
修
持,
及
立
身
涉
世,
|
▲ |
|
一函遍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