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界】 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六識,名為十八界。此中因根對塵,中間發識以了別境界。如眼根為能發,眼識為所發,色塵為助發。眼根如是,餘根可類推。每一根的根境識,必 須同時具備,才會發生效用。其關係有如下表: | ||
十 八 界 及 其 效 用 | ||
六根界┌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 ||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 │ │ │ | ||
六塵界┌色 聲 香 味 觸 法 | ||
│塵 塵 塵 塵 塵 塵 | ||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 │ │ │ | ||
六識界┌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
│識 識 識 識 識 識 | ||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 │ │ │ | ||
效用 見 聞 嗅 嘗 覺 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