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 三性與五法,是唯識的法相。 | ||
【三性】 | ||
1.唯識宗把宇宙萬法分為三種性質,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 | ||
普遍計度一切法,然後顛倒迷執,認為或有或無者,名遍計所執性; | ||
萬法皆無自性,不能單獨生起,須靠眾緣俱備,然後乃生,名依他起性; | ||
諸法的本體,名為法性,亦叫真如,湛然常住,遍滿十方,具有圓滿成就真實之性,名圓成實性。 | ||
此中遍計為妄有,依他為假有,圓成為實有。 | ||
2.善性、惡性、無記性。 | ||
善性是現世及來世對自他都有益處者,如信等善心及善心所起一切的善根是; | ||
惡性是於現世及來世對自他都有害處者,如貪等惡心及惡心所起一切的惡業是; | ||
無記性是非善非惡,不可記別之法。 | ||
【五法】 | ||
楞伽經與唯識論等,把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歸納為五法,即 | ||
一、相,即森羅萬象的事物,其形相各各不同; | ||
二、名,即依彼種種相,假設種種名,以作表詮; | ||
三、分別,即於萬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識別之,於是有所謂大小、高低、美醜、是非等出現; | ||
四、正智,指無漏心心所,離虛妄分別,觀名相互為其客,離常離斷,如理而知; | ||
五、如如,由正智所證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體性。 | ||
此中前二是所變境,第三是能變心自緣其所變境,三者皆屬有漏法,第四是就法相正觀法性,屬於無漏法,第五是心境一如,湛然寂滅。 | ||
【五法】 | ||
楞伽經唯識論等,把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歸納為五法。五法者: | ||
第一相,森羅萬象的事物,情與無情,千態萬狀,其形相各各不同,是為相。 | ||
第二名,依彼種種相,假設種種名,以表詮之,是為名。 | ||
第三分別,於萬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識別之,於是有所謂的大小、高低、美醜、是非等出現,是為分別。 | ||
第四正智,指無漏心心所,離虛妄分別,觀名相互為其客,離常離斷,如理而知,是為正智。 | ||
第五如如,由正智所證得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體性,是為如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