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法身】 | ||
二法身之一。見二法身條。 | ||
【二法身】 | ||
1.金光明經所說的理法身和智法身。 | ||
理法身者,諸佛與眾生同具的本覺理性,在眾生為無明所隱沒,在諸佛則為始覺之智而顯現; | ||
智法身者,始覺之智究竟,與本覺之理契合。 | ||
2.菩薩瓔珞經所說的果極法身和應化法身。 | ||
果極法身就是法性法身; | ||
應化法身就是方便法身。 | ||
3.瓔珞經所說的自性法身與應化法身。 | ||
自性法身就是真身; | ||
應化法身就是應身。 | ||
4.曇鸞所立的法性法身和方便法身。 | ||
法性法身是證得法性理體之佛的真身,攝在三身中之法身與報身中; | ||
方便法身即是由法性法身而示現的種種方便化益眾生的應化身。 | ||
5.元照所立的理法身和事法身。 | ||
理法身就是如來所證的真理; | ||
事法身就是戒定慧等五分功德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