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宋景定四明東湖沙門志磐撰
  法運通塞志第十七之五
自周秦至于六朝。世以為得正統。若北魏
齊周。雖非相承。而世居中原盛行典禮。
謂之北朝者。不鄙夷之如晉五胡也。隋
氏雖受周禪。而實能統一區宇繼陳正朔。
此敘史者之微旨也。矧北史之於二教。盈虛
消息所繫良多。故茲並陳用為照映。
   北魏(都雲中)
    太祖(拓拔珪)
皇始二年詔趙郡法果為沙門統。帝生知
信佛。初平中山所經郡國。見沙門皆致
敬。禁軍旅毋得有犯。
天興元年。詔於京城建五級浮圖須彌殿耆
闍山禪房講堂。悉務壯麗。
    明元(嗣太祖子)
永興元年。詔封法果為輔國宜城子(僧受俗官之始)
神瑞元年。加封法果為忠信侯。
二年。老君降于嵩山授道士寇謙之經戒。
謂曰。自張道陵去世地上曠職今授汝天師
之任。清整道教開化郡生。除削三張租米
稅錢之弊男女合氣之術(三張者。張陵令病人
輸米悔過。其後張修
張角效之。世號五斗米道)後二年。老君遣玄孫上師真人
李普文。授太平素經圖籙百六十卷。輔佐北
方太平真君(謂太武也)。
泰常元年。加封法果為安城公。壽八十餘
卒。帝三臨其喪諡靈公(賜諡之始)。
    太武(燾明元子)
始光元年。敕天下寺改名招提(此翻十方常住)四月
八日。輿諸寺像行於廣衢。帝御門樓臨觀
散華致禮(僧史略云。西天王臣恨不睹佛。於
降生日輿像入城行道。通夜供養。謂之行像。
國國皆然)○嵩岳道士寇謙之。奉老君所授書以
獻。朝廷未之。信獨司徒崔浩上書贊其事。
帝忻然納之。遣使建玄都壇。起靜輪天宮。
敕謙之及門弟子。位在諸王公上不稱臣。
擇大家子弟百二十人為道士。
二年。帝誕節詔於佛寺建祝壽道場(聖節道場之始)
神麚元年(麚音加牡鹿)帝誕節詔天下佛寺並建
道場。
延和元年初涼土沙門玄高妙善禪觀。上遣
使迎入平城。甚加敬重。命太子晃師事
之。
太延五年。太子晃被讒。求哀於沙門玄高。
為作金光明懺。帝夢先祖讓之。不當以
讒疑太子。帝以語崔浩。浩曰。太子結玄
高以術致先帝恐陛下耳。帝怒收玄高慧
崇縊殺之。高弟子玄暢在雲中。聞師遇害。
馳至泣曰。和上神力當為我起。高開眸曰。
大法盛衰在於跡耳。但惜汝等行當如我。
唯玄暢得南渡。汝等死後法當更興。法進號
呼曰。聖人去矣。我何為生。即見高於空中。
進問。和上與崇公當生何所。高曰。我往惡
處度生以順本願。崇公已歸安養。
大平真君元年。寇謙之於嵩山立壇。為帝
祈福。老君復降。授帝以太平真君之號。謙
之以奏。遂改元大赦。
 述曰。子不語怪神。言誠可以為教世
 之法也。夫老子聖人也。或在天為君
 主。或分形下教。隨時闡化。則有之矣。而寇
 謙之迺言。於某處某處老君下降。授帝以
 太平真君之號。囑以輔佐太平之說。託崔
 浩以其書獻。誑惑當世之君。何其怪哉。厥
 後崔浩以釋教虛誕之說。勸於上遽起滅
 僧之禍。此其法運之一厄也。既而崔浩族
 誅太武被弒。不令而終。君臣俱遭冥罰。寧
 不遺恨於謙之乎。
太平真君七年。帝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
浩每言於帝曰。佛法虛誕宜悉除之。及帝
討蓋吳(蓋音閤)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
官酒。見其室有兵器。以白帝。乃命有司
案誅沙門。閱其財產大得釀具及守牧富
人所寄藏物。浩因說帝悉誅天下沙門。詔
征鎮諸軍有浮圖形像胡經皆悉焚毀。沙門
無少長悉阬之。太子屢諫不聽。乃密令緩
宣詔書。使遠近豫聞得自為計。沙門多亡
匿。收藏經像。唯塔廟無復孑遺(孑吉列反。單也。孟子
靡有孑遺)。
八年。天大雷電殿室震傾。帝所居被壓幾致
於死。
十一年。白足沙門曇始(足白於面時號白足)於元會之日
杖錫宮門。帝命趣斬之(趣音促)無所傷。大
怒自以佩刀擊之不死。又令捕投虎檻。虎
皆怖伏。帝大驚召登殿拜謝。忽身感厲疾
(厲癘同癩疾也)痛不可忍。群臣皆言。崔浩毀佛所
致。帝懼甚。時崔浩刻所撰國史於石。以彰
直筆。帝惡其暴揚國惡。乃令載浩露車。使
十人椎。於車上溺其口(溺乃弔反小便)腰斬之。誅
及五族僚屬百二十人。即下詔復佛法。初
浩除釋氏。行路見棄像必停車溺之。及族
誅屍無收者。人競溺浩屍。至糜潰乃止。
正平二年。常侍宗愛弒帝于永安宮。
    文成(濬太武孫)
興安元年。詔曰。夫為帝王者。必祗奉明靈
顯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群品。雖在
往古猶序風烈。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
流塵境。尋生死者歎其達觀。覽文義者
貴其妙門。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
排撥群邪開演正覺。故前代已來莫不崇
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世祖太武德澤遐被。
沙門道士往往成林。而寺舍之中致有凶
黨。先朝案治戮其有罪而已。所司失旨一
切禁斷(切音竊漢書如刀一切)朕承鴻緒志隆聖道。其
令天下郡縣各建浮圖一區。欲為沙門者
聽。初罽賓沙門師賢五人來京。值罷佛法。
假醫術以守道。復教之曰。帝親為五人下
髮。以師賢為沙門統。
和平元年。詔沙門統曇曜為昭玄沙門都
統。待以師禮(隋百官志。昭玄寺掌佛教。署
大統一人統一人都維那三人。置功曹主
簿官。以管諸郡沙門)。
六年。疏勒國遣使進佛袈裟。長二丈。帝命
焚試之。以示靈異終日不然。
    獻文(弘。文成長子)
興皇元年敕於五級太寺。為太祖已下五帝
鑄釋迦佛五軀。各長丈六。用赤金二十五
萬斤。
三年。昭玄都統曇曜言。平齊戶及民間。能歲
輸粟入僧曹號僧祇粟。遇凶年則出賑饑
民。又諸民犯重罪者為佛圖戶。供諸寺
掃洒。帝許之。於是僧祇粟遍天下(平齊戶。注家未
嘗言。或云平民齊民之義。僧祇此云大眾。佛
圖亦佛陀。此云覺者。言戶者佛寺之民戶也)
。五年。
帝雅好佛學。每引朝士沙門共談玄理。有
遺世之心。是年昭傳位太子。徙居崇光宮
稱上皇。建鹿野寺。與禪僧數百習學禪定。
    孝文(宏獻文子改姓元氏。遷都洛陽)
延興二年。詔西天三藏吉迦夜譯雜寶藏經
等五部。劉孝標筆受○上皇敕。自今祭天地
宗社勿復用牲。唯薦以酒脯。歲活七萬五
千牲命。
○五臺北寺法聰律師。為眾專講四分律。門
人道覆錄為義疏(此解四分律始)。
○敕思遠寺主僧顯為沙門都統。
十七年。詔懿德法師聽一月三入殿。俾朕
餐稟道味飾光朝廷。帝數幸王園寺。與沙
門談論佛道。
十九年。帝幸徐州白塔寺。令道登法師講
成實論。謂左右曰。朕每覽此論可以釋人
深情(僧史略云。此論最多法相。羅什刪略以
授嵩師。嵩授淵。淵授登。此解論之始)○京
兆王太子興久病。祈佛獲愈。願舍王爵求
出家。表十上乃許。賜名僧懿。敕皇太子以
四月八日為落髮于嵩岳寺。
二十年。太后馮氏。出俗為尼居瑤光寺。
二十一年。詔為太后建報德寺。為羅什法
師於所居舊堂建三級浮圖○詔四月八
日迎洛京諸寺佛像入閶闔宮。受皇帝散
華禮敬。歲以為常○詔諸郡僧寺長夏安居。
令清眾數處講說。以僧祇粟供備。
    宣武(恪。孝文次子)
景明二年。詔僧犯殺人依俗格斷。餘犯悉
付昭玄都統。以內律僧制判之。時崔暹好
佛法。以僧尼猥濫。奏設科條一篇。事密而
法平。敕付昭玄都統法上以為檢約。
四年。南天竺國遣使貢辟支佛牙。
永平元年。詔中天竺國勒那摩提。於太極
殿譯經。北天竺國菩提流支。於紫極殿譯
經。帝親預筆受。
二年。帝御式乾殿講維摩經。時西域沙門
至者三千人。南方歌榮國世不與東土通。
有僧菩提跋陀來。詔建永明寺。以居外國
沙門。
延昌四年。太后高氏出俗為尼。居瑤光寺
○洛陽段暉所居。聞地下鐘聲。掘之得金
佛一菩薩像二。趺上銘曰。晉泰始二年中書
監荀勗造。暉遂舍宅為寺。後有盜欲竊此
像。像高聲唱賊賊。人至被獲○裴植母夏
侯氏。年踰七十。以身自施三寶為婢。供
寺掃洒。三子瑜粲衍並奴服。泣涕以從。各以
布帛贖免之。其後竟出家為尼。入嵩高
山積歲乃還。植官度支尚書。瑜等皆至刺
史。母臨終遺令以沙門禮葬。粲深好釋學。
每升座講說。聽者服其理辯。
    孝明(詡。宣武第二子)
熙平元年。太后胡氏於洛陽建永寧寺佛
殿。如太極殿。門南如端門。作真金像。高丈
六。浮圖九層。高九十丈。上剎高十丈。每夜
靜鈴鐸之聲聞於十里。
神龜元年。詔諸郡立五級浮圖。
正光二年。敕宋雲沙門法力等。往西天求
經。
四年。宋雲等使西竺諸國還。得佛經一百
七十部○帝加元服。命沙門道士講道禁
中。帝曰。佛與老子同時否。道士姜斌曰。開
天經云。老子定王三年生。年八十五西入化
胡。以佛為侍者。沙門曇謨最曰。吾佛以昭
王二十六年生。穆王五十二年滅。自滅後
至定王三年。凡三百四十五年老子方生。而
言化胡。無乃謬甚。帝令群臣詳定真偽太
尉蕭綜等劾奏。開天偽經。罪當惑眾。詔流
斌于馬邑。
武泰元年(梁大通元年也)十月達磨自梁入魏。止嵩
高山少林寺。面壁而坐。帝聞師異跡。三詔
不至。就賜磨納袈裟金缽銀水瓶繒帛。
    孝莊(子攸彭城王勰子)
永安元年。太后胡氏。出俗為尼。居瑤光寺。
冀州沙門法慶為行無賴。為其徒所擯。乃
去為祅術說。渤海李歸伯率鄉人為亂。眾
推慶為主。自號大乘佛。以歸伯為十住菩
薩平魔漢王。屠滅寺舍斬害僧尼焚燒經
卷。云新佛出世除去眾魔。詔元遙使持節
討破之。禽法慶歸伯。傳首京師。餘黨悉平。
三年。宗玄先生孟仲暉造夾紵佛。其像每夜
遶座行道。足跡成文。士庶瞻敬咸仰神異。
後五年像忽隱去。    節閔(恭廣陵王羽子)
普泰元年。國子博士盧景祐通達佛法。人稱
居士。帝亦待以不臣。從兄仲禮作亂累及
景繫晉陽獄。景祐至心誦經。枷鎖自脫。帝
聞其異貸出之。
    孝武(脩廣平王之子)
永熙元年。洛京平等寺建浮圖成。帝設萬
僧齋。石像俯首終日。大眾感其神應。
二年。永寧寺大浮圖災火。三月不息。後東萊
人咸見浮圖在海中。俄為雲霧所蔽。
    文帝(寶炬孝文之孫。遷都長安號西魏)
大統元年。敕沙門道臻為沙門大統○初祖
達磨坐少林九年。先傳法及袈裟於慧可。
乃往禹門千聖寺。十月五日端坐示滅。門人
奉全身葬熊耳山定林寺。明年使者宋雲西
域還。遇師手攜隻履翩翩獨邁。雲歸為言。
門人啟壙視之。唯空棺隻履(宋雲使西域。至
孝明正光四年還國。
據今十三年矣。今稱雲還遇達磨者。恐曾再使
。不然則別一使人。誤書為宋雲耳)
孝靜(善見清河王亶之子。遷都於鄴號東魏)。
天平元年。洛州刺史韓賢素不信佛。白馬寺
有漢明帝時經函。時放光明。世藏為寶。賢
往寺斫破之。未幾州人韓木蘭作亂。一賊
自屍中起。以刀斫賢脛斷而死。人謂毀函
之報若是其速。
 述曰。經函放光。佛道之彰化也。世之昧
 者。則斥為怪誕。故惡之斫破之。由其本
 心素無信耳。一賊忽起斫其脛。如斫其
 函。感報之速。自心之召也。世人見佛經
 說地獄果報。必曰。佛設此等語以怖人。
 佛聖智通三世。見人造善惡者。能預告
 以禍福。使人知所勸懲耳。非故設此
 語以怖人也。作不善降之百殃。豈亦怖
 人之語邪。
興和四年。時魏境有寺三萬所僧尼二百萬
人。○魏書佛老志云。生生之類。三世神識常
不滅。凡為善惡必有報應。漸積勝業陶
冶粗鄙(粗倉胡反不精)經無數形澡鍊神明。乃至
無生而得佛道。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謂
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語君子有三畏。畏
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又有五戒。去殺盜婬妄言飲酒。大意與仁
義禮智信同。又說六道受生六度進行。及
佛身真應不生不滅。舍利塔廟。教法流廣之
義。最為深密(北齊魏收撰北魏書)。
 述曰。有一代君臣。必有一代之史。所以
 記諸言動法不法也。堯舜之德必書。跖
 蹻之行必書。天時人事善惡臧否莫不畢
 錄。有可法有可誡謂之信史。若是其可
 也。自佛法來東舉世知所宗上真文
 祕要盈滿天下。明心見性之道可坐以
 進益物救世正在仁義。久久弊詐日起之
 後。通人勝士欽挹風規。歷代修史之家。
 未嘗不列敘其事。故范曄之論西域曰。
 佛道神化興自身毒(音乾篤即天竺也)西漢方志莫
 有稱焉。豈道閉往運而數開叔葉乎。袁
 宏之著漢紀曰。天竺有佛道焉。能化通
 萬物。而大濟群生。唐正觀稱制晉書。摩
 什圖澄皆列於傳。而贊之曰。垂文闡教
 通幽洞冥。魏收撰魏書。其志佛老曰。佛
 言三世神識常不滅。凡為善惡必有報
 應。漸積勝業乃至無生。此皆諸史敘佛
 之明義。知佛道果可以益物救世云耳。
 異哉。歐陽氏之修唐書也。凡釋氏之事
 有裨國政開人心者。悉刪去之。適足
 以存舊史之該贍。其乏通學守隘見有
 若是。謂之信史。未信也。
   北齊(都鄴)
    文宣(高洋受東魏禪)
天保元年。詔高僧法常入內講涅槃經。拜
為國師(國師始此)○法師曇延。長九尺六寸。帝每
召入問道。會周使周弘正來聘。大臣舉師
接伴。弘正恃才任氣。及見延悠然意消。求
師畫象所著經疏以歸。帝益加重。進位昭
玄上統○嵩山寶公向白鹿山行。忽聞鐘
聲見一門。題曰靈隱之寺。有梵僧自外
來。寶隨入寺坐法堂床上。仰視屋間開孔
如井。有僧從孔飛下。至六十餘人。坐已各
問。今日何處齋。或言豫章成都嶺南薊北
五天竺。動千萬里。最後一僧至。眾問何遲。答
曰。相州彼岸寺鑒禪師講會。各各豎義。有
一小僧。難問蜂起。殊為可觀。不覺日暮。寶
起曰。鑒禪師是我和上。諸僧直視寶。頃之遽
失其寺。乃獨坐柞木上(柞音昨櫟也)出山問大
統法上。上曰。此寺佛圖澄所造。賢聖居之。
或隱或見。至今山行猶聞鐘聲。二年。詔稠
禪師至鄴都建雲門寺以居之。師宴坐一
室未嘗送迎。帝至。弟子勸之。師曰。賓頭盧
迎王七步。致王失國。吾德雖不逮儀相似
之。所以不敢自欺。冀致福於帝耳。帝惑
左右。以師慢己欲躬加害。師旦出寺二十
里拱立道旁。帝怪問之。師曰。恐血污伽藍
耳。帝即悔謝。謂僕射揚遵彥曰。如此真人
何可謗耶。遂同輦還宮。問曰。弟子前身何
人。師曰。曾作羅剎王。今猶好殺祝盆水使
視之。見群羅剎在後。帝大敬信。請受菩薩
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傷生之具及
境內屠殺○詔置昭玄上統。以沙門法上
為大統。令史員置五十餘人。所部僧尼四百
餘萬。四萬餘寺。咸稟風教。帝築壇具禮。尊
為國師。布髮于地令上統踐之升座。后
妃重臣皆受菩薩戒○帝在晉陽。使人乘
一駝。敕曰。可向寺取經函。使問所在。帝
曰。任駝出城。及出奄然如夢。至山腹有
寺。群沙彌見之曰。高洋駝來。便引見老僧。
僧問。高洋作天子何如。使曰。聖明。僧曰。汝
來何為。使曰。令取經函。僧曰。洋在寺嬾讀
經。令於北行取之。使者反命。
六年。初道士陸修靜。以梁武棄老子教。遂
奔入魏。暨文宣事佛。靜等忌之。詣闕自
陳。請與釋子角法。帝許之。靜以咒術令
僧衣缽皆飛宮殿梁柱皆震。帝顧謂大統法
上曰。佛門豈無人哉。上統舉曇顯。顯時被
酒。出曰。汝曹問者敢以小術自肆。即以稠
禪師衣置地。道流并力不能動。顯自取置
梁間使咒。梁柱亦不動。靜曰。釋自標為內
教。內即小也。顯曰。天子居九重之內。亦應
小於百官乎。靜氣咽無對。群臣皆忭躍。帝
乃下詔。令道士自謂得神仙者。可上三
爵臺飛騰遠舉。其不能者。宜詣昭玄上統
剃度。有不從者殺四人。遂下詔曰。祭酒道
者。世中假妄﹝麥*曲﹞蘗是味。清虛焉在。瞿脯斯甘
慈悲永隔。上異仁祠下乖祭典。宜皆禁絕
不復遵事。於是齊境皆無道士。
 述曰。修靜生於晉末與遠公遊。屍解於
 宋之泰始。則說簡寂。自泰始至梁天
 監。已四十年。不應今日復有修靜。若曰
 因梁棄道自梁奔魏。當云陸修靜之門
 徒。斯為可信也矣。
梁荊州居士陸法和。以元帝為魏所破。遂
歸於齊。帝以為太尉賜甲第。和乞為佛寺。
其徒七百人悉修禪法。一朝禮佛坐床上
而終。將斂縮身止三尺。斂畢。帝更令開視。
唯一空棺。嘗題壁云。十年天子猶尚可(文宣在位十年)
百日天子急如火(廢帝在位百日)周年天子遞代坐(孝昭
在位不及一年)人懼塗削之。終不能滅。
七年。帝以內藏梵經千夾。命三藏那連耶
舍於天平寺翻譯敕大統法上沙門都法順
監譯。帝躬禮梵文。謂群臣曰。此三寶之鴻
基。禮宜偏敬(偏猶專也)○沙門尊稱居士萬天
懿。優婆塞智希。並於鄴城譯經。
十年。帝幸遼陽甘露寺禪居深觀。敕非軍
國大事不得聞。
 述曰。世謂文宣殘忍。果於刑戮。至欲比
 之桀紂。然觀其譯經修禪受戒禁殺尊禮
 國師罷黜道教。其敬佛為甚至。蓋由前
 身為聖寺沙彌。以智願力出現世間。居
 人王位行佛法事。而初年好殺。特其殘
 習之所為耳。非如桀紂不遇佛法行殺
 無悔者之比也。
    武成(湛高祖第九子)
河清二年。詔慧藏法師於太極殿講華嚴
經(晉譯六十卷者)孫敬德先造觀音像。後有罪當
死。夢沙門教誦經可免。既覺誦滿千遍。臨
刑刀三折。主者以聞。詔赦之。還家見像項
上。有三刀痕。此經遂行。目為高王觀世音
經。
 述曰。此經止十句。即宋朝王玄謨。夢中所
 授之文。今市肆刊行。孫敬德所誦者是。
 後人妄相增益。其文猥雜。遂使識者疑其
 非真。又本朝嘉祐中。龍學梅摯妻失目使
 禱於上竺。一夕夢白衣人教誦十句觀
 音經。遂誦之不輟。雙目復明。清獻趙公
 刊行其事。大士以茲至簡經法。救人於
 危厄之中。古今可紀者三驗矣。可不信
 乎。
    後主(緯武成長子)
武平六年。沙門寶暹十人。往西天求經還。
得梵本二百六十部。
隆化元年。詔修鄴都白馬寺佛圖澄所造塔
得舍利三。盛以寶瓶。廣武王邕置水晶缽
行道祈請。舍利忽浮水面。右轉七匝。
   北周(都長安)
    閔帝(宇文覺太祖第三子受西魏禪)
元年(即西魏大統二十四年。受禪今改元)詔
僧實禪師為周國
三藏○詔以舍利藏蒲州常念寺。大放光
明自瓶而出。乃建浮圖以表祥異○帝獵
於檀山。遙指山上問群臣。有所見乎。掌書
記盧光獨曰。見一沙門。帝曰。是矣。即解圍
而還乃令光於見處造浮圖。掘基一丈得
錫杖瓦缽。
    武帝(邕太祖第四子)
保定三年。詔曰。歲在昭陽(三陽孟春)龍集天并
(龍集者。東方蒼龍為歲首也。天并歲在申也
)當令所司奉造一切
經藏。始乎生滅之教訖於泥洹之說云云。
天和四年。沙門藏稱。於長安譯經。沙門至
德譯法華經普門重頌偈○詔名儒僧道
申述三教。沙門道安作二教論。以儒道九
流為外教。釋氏為內教。帝信道士張賓衛
元嵩之讚。以讖緯黑衣當王。心忌釋氏。張
賓說帝曰。唐虞無佛圖而國安。齊梁有寺
舍而祚短。但利民益國即稱佛心。夫佛以
大慈為本。終不苦役黎民虔恭泥木。請
造平延大寺容著四海蒼生。不立曲見伽
籃遍安大乘五典。以平延者。無問道俗
罔擇怨親。以城隍為塔寺。即皇帝是如來。
用郭邑作僧坊。和夫妻為聖眾。推令德
作三綱。尊耆年為上座。選仁智充知事。
求勇恪作法師。是以六合無怨紂之心。八
方有歌周之詠云云。
四年二月。集百僚僧道於文德殿。討論釋
老同異。
建德元年正月。帝幸玄都觀自升座講說。
公卿僧道互為難問○時長安有李練者。神
異不測。每夜於街上大哭釋迦牟尼佛。如
此屢月。後二年果有廢釋之事。
二年二月。集百僚僧道論三教先後。以儒
為先。道次之。釋居後○詔群臣沙門道
士。於內殿博議三教。法猛法師立論理勝。
司隸大夫甄鸞上笑道論。凡三十六篇。用
笑道家三十六部。以釋教有十二部。今
三倍勝之(弘明集)○帝集僧道。宣旨曰。六經儒
教於世為宜。真佛無像空崇塔廟。愚人信
順徒竭珍財。凡是經像宜從除毀。父母恩
重沙門不敬。斯為悖逆之甚。國法豈容。並
令反俗用崇孝養。時慧遠法師出眾抗答
曰。若以形像無情。事之無福。國家七廟豈
是有情。帝曰。佛經外國之法。故當廢之。七
廟上世所立。朕亦不以為然將同廢之矣。
師曰。若以外國之法非此所用。仲尼所說出
自魯國。秦晉之地亦應不行。七廟若廢則
五經無用。三教同廢何以治國。帝曰。魯與
秦晉。封域雖殊。莫非一王之化。師曰。若秦
魯同一王化。震旦天竺同在閻浮輪王一化。
何不同遵。帝與師往復數至十二。帝不能
屈。三年五月。帝欲偏廢釋教。令道士張賓
飾詭辭以挫釋子。法師知玄抗酬精壯。帝
意賓不不能制。即震天威以垂難辭。左
右吒玄聽制。玄安庠應對。陳義甚高。陪位
大臣莫不欽難。獨帝不說。明日下詔。并罷
釋道二教。悉毀經像。沙門道士並令還俗。
時國境僧道反服者二百餘萬○六月詔釋
道有名德者。別立通道觀。置學士百二十
員。著衣冠笏履。以彥琮等為學士。沙門道
安有宿望欲官之。安以死拒號慟不食而
終(前曾作二教論)○法師靜藹聞詔下。詣闕奉表求
見。帝引對。極陳毀教報應之事。帝改容謝
遣之。遂遁入終南山。號泣七日。坐磐石引
刀自條其肉。掛腸胃于松枝。捧心而卒。白
乳旁流凝於石上。聞者莫不流涕。
 述曰。佛道本常。有時而阨者。世人之業感
 耳。以故大小三災業感之大。三武滅僧。業
 感之小。然每當滅則必有聖賢者出。魏武
 有曇始。周武有知玄道安靜藹。皆為法
 忘身求復大教。而藹之條肉捧心。世或
 謂。其徒自苦辛。殊不知縱無益於當朝。
 猶足以感動世人俾知為法之切有若
 此者。武帝廢之。宣帝復之。曾不數年其
 道復振。疇知非藹師誠感之應乎。
六年。伐齊滅之。并毀齊境佛教經像。時僧
尼反服者三百餘萬。
宣政元年六月。帝感癘疾。身瘡大發遂殂
(補注引僧傳)。
    宣帝(斌武帝子)
大成元年。先是沙門道林以學業進見。與
武帝議論二十日。酬酢七十番。帝不能屈。
遂許以復教。會帝殂。至是道林申請尤力。
上許之。遂下詔曰。先帝惑於異論。以釋道
為無益。故廢而不行。然大教所繫詎宜罷
黜。今簡耆舊有道者二百二十人。勿翦髮
毀形。於東西二京陟岵寺為國行道。乃敕
智藏等長髮為菩薩僧。充寺主。華冠瓔珞
作菩薩大士相○詔曰。三寶尊重特宜修
敬。其令舊沙門有德行者。於政成殿西安
居行道○追封孔子為鄒國公。
    靜帝(衍宣帝子)
大定元年。詔天下并復釋道二教。復立佛天
尊像。丞相楊堅。與陟岵寺智藏靈幹等再落
髮。度僧二百二十人。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終)
 然河圖洛書天道所以下教於世者。豈
 當以神怪非之乎。是則老子聖人或在
 天為君主。或分形下教。皆隨時以闡化
 也。當老子之下教寇君。授之經法任以
 天師。俾除削三張之弊。其言有足取也。
 至囑以輔佐太平之說。故能造闕下以
 獻其書。崔浩引而進之。太武信而納之。
 未足為過也。一旦崔浩以惡釋之心勸
 其上。於是遽起案誅沙門之禍。酷哉此時
 其法運之一厄乎。既而崔浩族誅。太武被
 弒。不令之終足彰其罪。及文成詔復佛
 法大建浮圖一翕一張曾不足以累本
 常之道也。世或以毀釋過謙之者。然謙
 之特受教於老君。以告人主耳。初未嘗
 創毀釋之論。毀釋自太武崔浩起也。夫法
 運之通塞數也。人心之好惡勢也。勢與數
 合。佛力不能移也。故知太武崔浩之毀
 釋執與數合。非謙之之過也。煬帝師智
 者。及智者亡弒父竊位。下罷僧毀寺之
 詔而卒沮於事。豈智者教之耶。衛元嵩
 教周武。趙歸真教唐武。比誠教之也。君
 與臣俱遭冥罰。非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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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頁版大藏經之資料來源: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以下是資料來源的相關訊息: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四十九冊 No. 2035《佛祖統紀》CBETA 電子佛典 V1.44 普及版

# Taisho Tripitaka Vol. 49, No. 2035 佛祖統紀, CBETA Chinese Electronic Tripitaka V1.44, Normalized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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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本經佛學辭彙一覽(共 154 條)

一化

一空

二教

人見

人道

十方

十住

三世

三災

三武

三教

三歸

三藏

三寶

上座

大千

大士

大定

大定

大乘

大慈

小三災

不生

不生不滅

五戒

五部

六度

六道

天竺

天道

少林寺

世間

出世

出家

四分

四分律

外教

平等

本願

正覺

生死

生滅

白衣

名德

地上

地獄

如來

安居

有情

牟尼

行者

衣缽

西天

佛身

佛法

佛陀

佛祖

佛教

佛經

佛道

伽藍

妙門

弟子

沙門

沙彌

見性

供養

受戒

居士

彼岸

招提

放光

明心見性

果報

泥洹

法力

法流

法相

法師

法堂

法華

舍利

舍利塔

南山

度生

度僧

律師

後有

重頌

夏安居

宴坐

悔過

涅槃

真人

真佛

神力

神識

常住

教法

現世

袈裟

勝業

智者

智藏

無生

無情

善惡

菩提

菩薩

菩薩戒

菩薩僧

華嚴

開演

飲酒

慈悲

業感

滅後

經藏

群生

聖人

聖眾

辟支

辟支佛

道士

道果

道俗

道場

道觀

達磨

僧祇

維摩

慧可

慧遠

賢聖

輪王

錫杖

閻浮

優婆塞

禪定

禪法

禪師

禪觀

聲聞

還俗

羅剎

願力

覺者

釋子

釋迦

釋迦牟尼

瓔珞

觀世音

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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