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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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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景定四明東湖沙門志磐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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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運通塞志第十七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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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秦至于六朝。世以為得正統。若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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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周。雖非相承。而世居中原盛行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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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北朝者。不鄙夷之如晉五胡也。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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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雖受周禪。而實能統一區宇繼陳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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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敘史者之微旨也。矧北史之於二教。盈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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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所繫良多。故茲並陳用為照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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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都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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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拓拔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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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始二年詔趙郡法果為沙門統。帝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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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初平中山所經郡國。見沙門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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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禁軍旅毋得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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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興元年。詔於京城建五級浮圖須彌殿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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闍山禪房講堂。悉務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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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元(嗣太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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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元年。詔封法果為輔國宜城子(僧受俗官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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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瑞元年。加封法果為忠信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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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老君降于嵩山授道士寇謙之經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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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曰。自張道陵去世地上曠職今授汝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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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任。清整道教開化郡生。除削三張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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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錢之弊男女合氣之術(三張者。張陵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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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米悔過。其後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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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角效之。世號五斗米道)後二年。老君遣玄孫上師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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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文。授太平素經圖籙百六十卷。輔佐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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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太平真君(謂太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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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常元年。加封法果為安城公。壽八十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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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帝三臨其喪諡靈公(賜諡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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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武(燾明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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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光元年。敕天下寺改名招提(此翻十方常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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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日。輿諸寺像行於廣衢。帝御門樓臨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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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華致禮(僧史略云。西天王臣恨不睹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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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生日輿像入城行道。通夜供養。謂之行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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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國皆然)○嵩岳道士寇謙之。奉老君所授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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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朝廷未之。信獨司徒崔浩上書贊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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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忻然納之。遣使建玄都壇。起靜輪天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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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謙之及門弟子。位在諸王公上不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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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大家子弟百二十人為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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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帝誕節詔於佛寺建祝壽道場(聖節道場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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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麚元年(麚音加牡鹿)帝誕節詔天下佛寺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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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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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和元年初涼土沙門玄高妙善禪觀。上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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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迎入平城。甚加敬重。命太子晃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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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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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延五年。太子晃被讒。求哀於沙門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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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作金光明懺。帝夢先祖讓之。不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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讒疑太子。帝以語崔浩。浩曰。太子結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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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術致先帝恐陛下耳。帝怒收玄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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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縊殺之。高弟子玄暢在雲中。聞師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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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至泣曰。和上神力當為我起。高開眸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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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盛衰在於跡耳。但惜汝等行當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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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玄暢得南渡。汝等死後法當更興。法進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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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曰。聖人去矣。我何為生。即見高於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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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問。和上與崇公當生何所。高曰。我往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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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度生以順本願。崇公已歸安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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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真君元年。寇謙之於嵩山立壇。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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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老君復降。授帝以太平真君之號。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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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以奏。遂改元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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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子不語怪神。言誠可以為教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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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法也。夫老子聖人也。或在天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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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或分形下教。隨時闡化。則有之矣。而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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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之迺言。於某處某處老君下降。授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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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真君之號。囑以輔佐太平之說。託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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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以其書獻。誑惑當世之君。何其怪哉。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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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崔浩以釋教虛誕之說。勸於上遽起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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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之禍。此其法運之一厄也。既而崔浩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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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太武被弒。不令而終。君臣俱遭冥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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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遺恨於謙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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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真君七年。帝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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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每言於帝曰。佛法虛誕宜悉除之。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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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蓋吳(蓋音閤)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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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酒。見其室有兵器。以白帝。乃命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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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誅沙門。閱其財產大得釀具及守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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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寄藏物。浩因說帝悉誅天下沙門。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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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鎮諸軍有浮圖形像胡經皆悉焚毀。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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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少長悉阬之。太子屢諫不聽。乃密令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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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詔書。使遠近豫聞得自為計。沙門多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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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收藏經像。唯塔廟無復孑遺(孑吉列反。單也。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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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有孑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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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天大雷電殿室震傾。帝所居被壓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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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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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白足沙門曇始(足白於面時號白足)於元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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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錫宮門。帝命趣斬之(趣音促)無所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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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自以佩刀擊之不死。又令捕投虎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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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怖伏。帝大驚召登殿拜謝。忽身感厲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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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癘同癩疾也)痛不可忍。群臣皆言。崔浩毀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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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帝懼甚。時崔浩刻所撰國史於石。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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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筆。帝惡其暴揚國惡。乃令載浩露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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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椎。於車上溺其口(溺乃弔反小便)腰斬之。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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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五族僚屬百二十人。即下詔復佛法。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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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除釋氏。行路見棄像必停車溺之。及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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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屍無收者。人競溺浩屍。至糜潰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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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二年。常侍宗愛弒帝于永安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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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濬太武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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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元年。詔曰。夫為帝王者。必祗奉明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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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彰仁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群品。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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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古猶序風烈。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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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塵境。尋生死者歎其達觀。覽文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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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其妙門。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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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撥群邪開演正覺。故前代已來莫不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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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世祖太武德澤遐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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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門道士往往成林。而寺舍之中致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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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先朝案治戮其有罪而已。所司失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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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禁斷(切音竊漢書如刀一切)朕承鴻緒志隆聖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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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天下郡縣各建浮圖一區。欲為沙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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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初罽賓沙門師賢五人來京。值罷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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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醫術以守道。復教之曰。帝親為五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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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以師賢為沙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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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元年。詔沙門統曇曜為昭玄沙門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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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待以師禮(隋百官志。昭玄寺掌佛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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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一人統一人都維那三人。置功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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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官。以管諸郡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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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疏勒國遣使進佛袈裟。長二丈。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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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試之。以示靈異終日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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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文(弘。文成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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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皇元年敕於五級太寺。為太祖已下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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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釋迦佛五軀。各長丈六。用赤金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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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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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昭玄都統曇曜言。平齊戶及民間。能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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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粟入僧曹號僧祇粟。遇凶年則出賑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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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又諸民犯重罪者為佛圖戶。供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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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洒。帝許之。於是僧祇粟遍天下(平齊戶。注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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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言。或云平民齊民之義。僧祇此云大眾。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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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亦佛陀。此云覺者。言戶者佛寺之民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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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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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雅好佛學。每引朝士沙門共談玄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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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世之心。是年昭傳位太子。徙居崇光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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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上皇。建鹿野寺。與禪僧數百習學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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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宏獻文子改姓元氏。遷都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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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興二年。詔西天三藏吉迦夜譯雜寶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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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五部。劉孝標筆受○上皇敕。自今祭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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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社勿復用牲。唯薦以酒脯。歲活七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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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牲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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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臺北寺法聰律師。為眾專講四分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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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覆錄為義疏(此解四分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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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思遠寺主僧顯為沙門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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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詔懿德法師聽一月三入殿。俾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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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稟道味飾光朝廷。帝數幸王園寺。與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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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談論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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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帝幸徐州白塔寺。令道登法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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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論。謂左右曰。朕每覽此論可以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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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僧史略云。此論最多法相。羅什刪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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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嵩師。嵩授淵。淵授登。此解論之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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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王太子興久病。祈佛獲愈。願舍王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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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表十上乃許。賜名僧懿。敕皇太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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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八日為落髮于嵩岳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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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太后馮氏。出俗為尼居瑤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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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詔為太后建報德寺。為羅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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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於所居舊堂建三級浮圖○詔四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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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迎洛京諸寺佛像入閶闔宮。受皇帝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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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禮敬。歲以為常○詔諸郡僧寺長夏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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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清眾數處講說。以僧祇粟供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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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恪。孝文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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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明二年。詔僧犯殺人依俗格斷。餘犯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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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昭玄都統。以內律僧制判之。時崔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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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以僧尼猥濫。奏設科條一篇。事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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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平。敕付昭玄都統法上以為檢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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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南天竺國遣使貢辟支佛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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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元年。詔中天竺國勒那摩提。於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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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譯經。北天竺國菩提流支。於紫極殿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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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帝親預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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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帝御式乾殿講維摩經。時西域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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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者三千人。南方歌榮國世不與東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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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僧菩提跋陀來。詔建永明寺。以居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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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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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昌四年。太后高氏出俗為尼。居瑤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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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段暉所居。聞地下鐘聲。掘之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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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一菩薩像二。趺上銘曰。晉泰始二年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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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荀勗造。暉遂舍宅為寺。後有盜欲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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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像高聲唱賊賊。人至被獲○裴植母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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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氏。年踰七十。以身自施三寶為婢。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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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掃洒。三子瑜粲衍並奴服。泣涕以從。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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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帛贖免之。其後竟出家為尼。入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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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積歲乃還。植官度支尚書。瑜等皆至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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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母臨終遺令以沙門禮葬。粲深好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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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升座講說。聽者服其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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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明(詡。宣武第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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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平元年。太后胡氏於洛陽建永寧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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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如太極殿。門南如端門。作真金像。高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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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浮圖九層。高九十丈。上剎高十丈。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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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鈴鐸之聲聞於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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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龜元年。詔諸郡立五級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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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光二年。敕宋雲沙門法力等。往西天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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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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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宋雲等使西竺諸國還。得佛經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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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部○帝加元服。命沙門道士講道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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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帝曰。佛與老子同時否。道士姜斌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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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經云。老子定王三年生。年八十五西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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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以佛為侍者。沙門曇謨最曰。吾佛以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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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十六年生。穆王五十二年滅。自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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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定王三年。凡三百四十五年老子方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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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化胡。無乃謬甚。帝令群臣詳定真偽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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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蕭綜等劾奏。開天偽經。罪當惑眾。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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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于馬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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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泰元年(梁大通元年也)十月達磨自梁入魏。止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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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少林寺。面壁而坐。帝聞師異跡。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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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就賜磨納袈裟金缽銀水瓶繒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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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莊(子攸彭城王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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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元年。太后胡氏。出俗為尼。居瑤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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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沙門法慶為行無賴。為其徒所擯。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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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為祅術說。渤海李歸伯率鄉人為亂。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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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慶為主。自號大乘佛。以歸伯為十住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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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平魔漢王。屠滅寺舍斬害僧尼焚燒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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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云新佛出世除去眾魔。詔元遙使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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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破之。禽法慶歸伯。傳首京師。餘黨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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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宗玄先生孟仲暉造夾紵佛。其像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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遶座行道。足跡成文。士庶瞻敬咸仰神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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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五年像忽隱去。 節閔(恭廣陵王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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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泰元年。國子博士盧景祐通達佛法。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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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帝亦待以不臣。從兄仲禮作亂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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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繫晉陽獄。景祐至心誦經。枷鎖自脫。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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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其異貸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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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脩廣平王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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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熙元年。洛京平等寺建浮圖成。帝設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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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齋。石像俯首終日。大眾感其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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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永寧寺大浮圖災火。三月不息。後東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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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咸見浮圖在海中。俄為雲霧所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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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寶炬孝文之孫。遷都長安號西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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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元年。敕沙門道臻為沙門大統○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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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磨坐少林九年。先傳法及袈裟於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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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往禹門千聖寺。十月五日端坐示滅。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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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全身葬熊耳山定林寺。明年使者宋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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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還。遇師手攜隻履翩翩獨邁。雲歸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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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人啟壙視之。唯空棺隻履(宋雲使西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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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明正光四年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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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今十三年矣。今稱雲還遇達磨者。恐曾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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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則別一使人。誤書為宋雲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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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靜(善見清河王亶之子。遷都於鄴號東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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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元年。洛州刺史韓賢素不信佛。白馬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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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漢明帝時經函。時放光明。世藏為寶。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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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寺斫破之。未幾州人韓木蘭作亂。一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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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屍中起。以刀斫賢脛斷而死。人謂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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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報若是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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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經函放光。佛道之彰化也。世之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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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則斥為怪誕。故惡之斫破之。由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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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素無信耳。一賊忽起斫其脛。如斫其
|
函。感報之速。自心之召也。世人見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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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地獄果報。必曰。佛設此等語以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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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聖智通三世。見人造善惡者。能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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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禍福。使人知所勸懲耳。非故設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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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以怖人也。作不善降之百殃。豈亦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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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語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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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和四年。時魏境有寺三萬所僧尼二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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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魏書佛老志云。生生之類。三世神識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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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滅。凡為善惡必有報應。漸積勝業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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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粗鄙(粗倉胡反不精)經無數形澡鍊神明。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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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而得佛道。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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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語君子有三畏。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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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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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五戒。去殺盜婬妄言飲酒。大意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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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禮智信同。又說六道受生六度進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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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身真應不生不滅。舍利塔廟。教法流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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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最為深密(北齊魏收撰北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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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有一代君臣。必有一代之史。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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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諸言動法不法也。堯舜之德必書。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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蹻之行必書。天時人事善惡臧否莫不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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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有可法有可誡謂之信史。若是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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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自佛法來東舉世知所宗上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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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要盈滿天下。明心見性之道可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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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益物救世正在仁義。久久弊詐日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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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通人勝士欽挹風規。歷代修史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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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嘗不列敘其事。故范曄之論西域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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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神化興自身毒(音乾篤即天竺也)西漢方志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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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稱焉。豈道閉往運而數開叔葉乎。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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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之著漢紀曰。天竺有佛道焉。能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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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而大濟群生。唐正觀稱制晉書。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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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圖澄皆列於傳。而贊之曰。垂文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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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幽洞冥。魏收撰魏書。其志佛老曰。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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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三世神識常不滅。凡為善惡必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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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漸積勝業乃至無生。此皆諸史敘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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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明義。知佛道果可以益物救世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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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哉。歐陽氏之修唐書也。凡釋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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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裨國政開人心者。悉刪去之。適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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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存舊史之該贍。其乏通學守隘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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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謂之信史。未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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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都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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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高洋受東魏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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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元年。詔高僧法常入內講涅槃經。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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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師(國師始此)○法師曇延。長九尺六寸。帝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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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入問道。會周使周弘正來聘。大臣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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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伴。弘正恃才任氣。及見延悠然意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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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畫象所著經疏以歸。帝益加重。進位昭
|
玄上統○嵩山寶公向白鹿山行。忽聞鐘
|
聲見一門。題曰靈隱之寺。有梵僧自外
|
來。寶隨入寺坐法堂床上。仰視屋間開孔
|
如井。有僧從孔飛下。至六十餘人。坐已各
|
問。今日何處齋。或言豫章成都嶺南薊北
|
五天竺。動千萬里。最後一僧至。眾問何遲。答
|
曰。相州彼岸寺鑒禪師講會。各各豎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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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僧。難問蜂起。殊為可觀。不覺日暮。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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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曰。鑒禪師是我和上。諸僧直視寶。頃之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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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其寺。乃獨坐柞木上(柞音昨櫟也)出山問大
|
統法上。上曰。此寺佛圖澄所造。賢聖居之。
|
或隱或見。至今山行猶聞鐘聲。二年。詔稠
|
禪師至鄴都建雲門寺以居之。師宴坐一
|
室未嘗送迎。帝至。弟子勸之。師曰。賓頭盧
|
迎王七步。致王失國。吾德雖不逮儀相似
|
之。所以不敢自欺。冀致福於帝耳。帝惑
|
左右。以師慢己欲躬加害。師旦出寺二十
|
里拱立道旁。帝怪問之。師曰。恐血污伽藍
|
耳。帝即悔謝。謂僕射揚遵彥曰。如此真人
|
何可謗耶。遂同輦還宮。問曰。弟子前身何
|
人。師曰。曾作羅剎王。今猶好殺祝盆水使
|
視之。見群羅剎在後。帝大敬信。請受菩薩
|
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傷生之具及
|
境內屠殺○詔置昭玄上統。以沙門法上
|
為大統。令史員置五十餘人。所部僧尼四百
|
餘萬。四萬餘寺。咸稟風教。帝築壇具禮。尊
|
為國師。布髮于地令上統踐之升座。后
|
妃重臣皆受菩薩戒○帝在晉陽。使人乘
|
一駝。敕曰。可向寺取經函。使問所在。帝
|
曰。任駝出城。及出奄然如夢。至山腹有
|
寺。群沙彌見之曰。高洋駝來。便引見老僧。
|
僧問。高洋作天子何如。使曰。聖明。僧曰。汝
|
來何為。使曰。令取經函。僧曰。洋在寺嬾讀
|
經。令於北行取之。使者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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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初道士陸修靜。以梁武棄老子教。遂
|
奔入魏。暨文宣事佛。靜等忌之。詣闕自
|
陳。請與釋子角法。帝許之。靜以咒術令
|
僧衣缽皆飛宮殿梁柱皆震。帝顧謂大統法
|
上曰。佛門豈無人哉。上統舉曇顯。顯時被
|
酒。出曰。汝曹問者敢以小術自肆。即以稠
|
禪師衣置地。道流并力不能動。顯自取置
|
梁間使咒。梁柱亦不動。靜曰。釋自標為內
|
教。內即小也。顯曰。天子居九重之內。亦應
|
小於百官乎。靜氣咽無對。群臣皆忭躍。帝
|
乃下詔。令道士自謂得神仙者。可上三
|
爵臺飛騰遠舉。其不能者。宜詣昭玄上統
|
剃度。有不從者殺四人。遂下詔曰。祭酒道
|
者。世中假妄蘗是味。清虛焉在。瞿脯斯甘
|
慈悲永隔。上異仁祠下乖祭典。宜皆禁絕
|
不復遵事。於是齊境皆無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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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修靜生於晉末與遠公遊。屍解於
|
宋之泰始。則說簡寂。自泰始至梁天
|
監。已四十年。不應今日復有修靜。若曰
|
因梁棄道自梁奔魏。當云陸修靜之門
|
徒。斯為可信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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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荊州居士陸法和。以元帝為魏所破。遂
|
歸於齊。帝以為太尉賜甲第。和乞為佛寺。
|
其徒七百人悉修禪法。一朝禮佛坐床上
|
而終。將斂縮身止三尺。斂畢。帝更令開視。
|
唯一空棺。嘗題壁云。十年天子猶尚可(文宣在位十年)
|
百日天子急如火(廢帝在位百日)周年天子遞代坐(孝昭
|
在位不及一年)人懼塗削之。終不能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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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帝以內藏梵經千夾。命三藏那連耶
|
舍於天平寺翻譯敕大統法上沙門都法順
|
監譯。帝躬禮梵文。謂群臣曰。此三寶之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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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禮宜偏敬(偏猶專也)○沙門尊稱居士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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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優婆塞智希。並於鄴城譯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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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帝幸遼陽甘露寺禪居深觀。敕非軍
|
國大事不得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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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世謂文宣殘忍。果於刑戮。至欲比
|
之桀紂。然觀其譯經修禪受戒禁殺尊禮
|
國師罷黜道教。其敬佛為甚至。蓋由前
|
身為聖寺沙彌。以智願力出現世間。居
|
人王位行佛法事。而初年好殺。特其殘
|
習之所為耳。非如桀紂不遇佛法行殺
|
無悔者之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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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湛高祖第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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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清二年。詔慧藏法師於太極殿講華嚴
|
經(晉譯六十卷者)孫敬德先造觀音像。後有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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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夢沙門教誦經可免。既覺誦滿千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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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刀三折。主者以聞。詔赦之。還家見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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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三刀痕。此經遂行。目為高王觀世音
|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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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此經止十句。即宋朝王玄謨。夢中所
|
授之文。今市肆刊行。孫敬德所誦者是。
|
後人妄相增益。其文猥雜。遂使識者疑其
|
非真。又本朝嘉祐中。龍學梅摯妻失目使
|
禱於上竺。一夕夢白衣人教誦十句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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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經。遂誦之不輟。雙目復明。清獻趙公
|
刊行其事。大士以茲至簡經法。救人於
|
危厄之中。古今可紀者三驗矣。可不信
|
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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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主(緯武成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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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六年。沙門寶暹十人。往西天求經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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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梵本二百六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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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元年。詔修鄴都白馬寺佛圖澄所造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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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舍利三。盛以寶瓶。廣武王邕置水晶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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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祈請。舍利忽浮水面。右轉七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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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都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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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帝(宇文覺太祖第三子受西魏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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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即西魏大統二十四年。受禪今改元)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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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實禪師為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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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詔以舍利藏蒲州常念寺。大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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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自瓶而出。乃建浮圖以表祥異○帝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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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檀山。遙指山上問群臣。有所見乎。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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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盧光獨曰。見一沙門。帝曰。是矣。即解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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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還乃令光於見處造浮圖。掘基一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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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杖瓦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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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邕太祖第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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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三年。詔曰。歲在昭陽(三陽孟春)龍集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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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集者。東方蒼龍為歲首也。天并歲在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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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令所司奉造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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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藏。始乎生滅之教訖於泥洹之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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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四年。沙門藏稱。於長安譯經。沙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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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譯法華經普門重頌偈○詔名儒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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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述三教。沙門道安作二教論。以儒道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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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為外教。釋氏為內教。帝信道士張賓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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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嵩之讚。以讖緯黑衣當王。心忌釋氏。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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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說帝曰。唐虞無佛圖而國安。齊梁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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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而祚短。但利民益國即稱佛心。夫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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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為本。終不苦役黎民虔恭泥木。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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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平延大寺容著四海蒼生。不立曲見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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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遍安大乘五典。以平延者。無問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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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擇怨親。以城隍為塔寺。即皇帝是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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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郭邑作僧坊。和夫妻為聖眾。推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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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三綱。尊耆年為上座。選仁智充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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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勇恪作法師。是以六合無怨紂之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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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歌周之詠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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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二月。集百僚僧道於文德殿。討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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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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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元年正月。帝幸玄都觀自升座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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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卿僧道互為難問○時長安有李練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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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不測。每夜於街上大哭釋迦牟尼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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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屢月。後二年果有廢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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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二月。集百僚僧道論三教先後。以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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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先。道次之。釋居後○詔群臣沙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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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於內殿博議三教。法猛法師立論理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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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隸大夫甄鸞上笑道論。凡三十六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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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家三十六部。以釋教有十二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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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勝之(弘明集)○帝集僧道。宣旨曰。六經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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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於世為宜。真佛無像空崇塔廟。愚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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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徒竭珍財。凡是經像宜從除毀。父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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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沙門不敬。斯為悖逆之甚。國法豈容。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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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反俗用崇孝養。時慧遠法師出眾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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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若以形像無情。事之無福。國家七廟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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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情。帝曰。佛經外國之法。故當廢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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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上世所立。朕亦不以為然將同廢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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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曰。若以外國之法非此所用。仲尼所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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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魯國。秦晉之地亦應不行。七廟若廢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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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無用。三教同廢何以治國。帝曰。魯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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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晉。封域雖殊。莫非一王之化。師曰。若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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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同一王化。震旦天竺同在閻浮輪王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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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同遵。帝與師往復數至十二。帝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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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三年五月。帝欲偏廢釋教。令道士張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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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詭辭以挫釋子。法師知玄抗酬精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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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賓不不能制。即震天威以垂難辭。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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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吒玄聽制。玄安庠應對。陳義甚高。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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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莫不欽難。獨帝不說。明日下詔。并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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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道二教。悉毀經像。沙門道士並令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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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國境僧道反服者二百餘萬○六月詔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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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有名德者。別立通道觀。置學士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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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著衣冠笏履。以彥琮等為學士。沙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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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有宿望欲官之。安以死拒號慟不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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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前曾作二教論)○法師靜藹聞詔下。詣闕奉表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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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帝引對。極陳毀教報應之事。帝改容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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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之。遂遁入終南山。號泣七日。坐磐石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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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自條其肉。掛腸胃于松枝。捧心而卒。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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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旁流凝於石上。聞者莫不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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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佛道本常。有時而阨者。世人之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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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以故大小三災業感之大。三武滅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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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之小。然每當滅則必有聖賢者出。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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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曇始。周武有知玄道安靜藹。皆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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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身求復大教。而藹之條肉捧心。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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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其徒自苦辛。殊不知縱無益於當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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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足以感動世人俾知為法之切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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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者。武帝廢之。宣帝復之。曾不數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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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復振。疇知非藹師誠感之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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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伐齊滅之。并毀齊境佛教經像。時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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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反服者三百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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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元年六月。帝感癘疾。身瘡大發遂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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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注引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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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斌武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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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元年。先是沙門道林以學業進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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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議論二十日。酬酢七十番。帝不能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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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許以復教。會帝殂。至是道林申請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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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許之。遂下詔曰。先帝惑於異論。以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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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無益。故廢而不行。然大教所繫詎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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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今簡耆舊有道者二百二十人。勿翦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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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形。於東西二京陟岵寺為國行道。乃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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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藏等長髮為菩薩僧。充寺主。華冠瓔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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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菩薩大士相○詔曰。三寶尊重特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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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其令舊沙門有德行者。於政成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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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行道○追封孔子為鄒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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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帝(衍宣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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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元年。詔天下并復釋道二教。復立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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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像。丞相楊堅。與陟岵寺智藏靈幹等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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髮。度僧二百二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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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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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河圖洛書天道所以下教於世者。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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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以神怪非之乎。是則老子聖人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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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為君主。或分形下教。皆隨時以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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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當老子之下教寇君。授之經法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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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師。俾除削三張之弊。其言有足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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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囑以輔佐太平之說。故能造闕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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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其書。崔浩引而進之。太武信而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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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為過也。一旦崔浩以惡釋之心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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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上。於是遽起案誅沙門之禍。酷哉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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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運之一厄乎。既而崔浩族誅。太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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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不令之終足彰其罪。及文成詔復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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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建浮圖一翕一張曾不足以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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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之道也。世或以毀釋過謙之者。然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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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特受教於老君。以告人主耳。初未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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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毀釋之論。毀釋自太武崔浩起也。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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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之通塞數也。人心之好惡勢也。勢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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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佛力不能移也。故知太武崔浩之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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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執與數合。非謙之之過也。煬帝師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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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及智者亡弒父竊位。下罷僧毀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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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而卒沮於事。豈智者教之耶。衛元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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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周武。趙歸真教唐武。比誠教之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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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臣俱遭冥罰。非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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