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  | 
        
         
  
彼 
生 
法 
亦 
然 
  
  
自 
生 
復 
生 
他 
  
  
  
  
 
 
 
 
 
 
 
 
 
 
 
 
 
 
 
 
 
 
 
 
 
 
 
         | 
         
  
如 
燈 
能 
自 
照 
  
  
亦 
能 
照 
於 
他 
  
  
  
  
 
 
 
 
 
 
 
 
 
 
 
 
 
 
 
 
 
 
 
 
 
 
 
         | 
         
窮 
過。 
故 
彼 
宗 
頌 
言。 
  
  
  
  
  
  
  
  
  
  
 
 
 
 
 
 
 
 
 
 
 
 
 
 
 
 
 
 
 
 
 
 
 
         | 
         
又 
復 
有 
言。 
我 
宗 
有 
別 
道 
理。 
令 
彼 
生 
法 
離 
無 
  
 
 
 
 
 
 
 
 
 
 
 
 
 
 
 
 
 
 
 
 
 
 
 
         | 
         
觀 
有 
為 
品 
第 
七 
之 
二 
  
  
  
  
  
  
  
  
  
 
 
 
 
 
 
 
 
 
 
 
 
 
 
 
 
 
 
 
 
 
 
 
         | 
         
詔 
譯 
  
  
  
  
  
  
  
  
  
  
  
  
  
  
  
 
 
 
 
 
 
 
 
 
 
 
 
 
 
 
 
 
 
 
 
 
 
 
         | 
         
  
  
  
  
梵 
大 
師 
賜 
紫 
沙 
門 
臣 
法 
護 
等 
奉 
  
 
 
 
 
 
 
 
 
 
 
 
 
 
 
 
 
 
 
 
 
 
 
 
         | 
         
卿 
傳 
  
  
  
  
  
  
  
  
  
  
  
  
  
  
  
 
 
 
 
 
 
 
 
 
 
 
 
 
 
 
 
 
 
 
 
 
 
 
         | 
         
  
  
  
  
西 
天 
譯 
經 
三 
藏 
朝 
散 
大 
夫 
試 
鴻 
臚 
 
 
 
 
 
 
 
 
 
 
 
 
 
 
 
 
 
 
 
 
 
 
 
         | 
         
  
  
  
  
安 
慧 
菩 
薩 
造 
  
  
  
  
  
  
  
  
 
 
 
 
 
 
 
 
 
 
 
 
 
 
 
 
 
 
 
 
 
 
 
         |  |  
        
         
大 
乘 
中 
觀 
釋 
論 
卷 
第 
六 
  
  
  
  
  
  
  
  
 
 
 
 
 
 
 
 
 
 
 
 
 
 
 
 
 
 
 
 
 
 
 
         |  |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2  | 
        
         
  
云 
何 
燈 
生 
時 
  
  
而 
能 
破 
於 
暗 
  
  
  
  
 
 
 
 
 
 
 
 
 
 
 
 
 
 
 
 
 
 
 
 
 
 
 
         | 
         
破 
暗。 
若 
不 
到 
者。 
故 
頌 
遣 
言。 
  
  
  
  
  
  
  
 
 
 
 
 
 
 
 
 
 
 
 
 
 
 
 
 
 
 
 
 
 
 
         | 
         
照。 
亦 
復 
照 
他。 
今 
此 
所 
說 
云 
何 
燈 
不 
到 
暗 
而 
能 
 
 
 
 
 
 
 
 
 
 
 
 
 
 
 
 
 
 
 
 
 
 
 
         | 
         
可 
破。 
若 
彼 
有 
暗 
即 
有 
所 
破。 
如 
是 
乃 
說。 
燈 
能 
自 
 
 
 
 
 
 
 
 
 
 
 
 
 
 
 
 
 
 
 
 
 
 
 
         | 
         
論 
者 
言。 
若 
燈 
生 
時 
亦 
不 
能 
照。 
以 
先 
分 
位 
無 
暗 
 
 
 
 
 
 
 
 
 
 
 
 
 
 
 
 
 
 
 
 
 
 
 
         | 
         
又 
復 
有 
言。 
彼 
燈 
生 
時 
即 
可 
照 
邪。 
  
  
  
  
  
 
 
 
 
 
 
 
 
 
 
 
 
 
 
 
 
 
 
 
 
 
 
 
         | 
         
  
生 
亦 
無 
少 
分 
  
  
生 
法 
可 
成 
就 
  
  
  
  
 
 
 
 
 
 
 
 
 
 
 
 
 
 
 
 
 
 
 
 
 
 
 
         | 
         
  
無 
少 
處 
可 
照 
  
  
是 
燈 
何 
能 
照 
  
  
  
  
 
 
 
 
 
 
 
 
 
 
 
 
 
 
 
 
 
 
 
 
 
 
 
         | 
         
復 
次 
頌 
言。 
  
  
  
  
  
  
  
  
  
  
  
  
  
 
 
 
 
 
 
 
 
 
 
 
 
 
 
 
 
 
 
 
 
 
 
 
         | 
         
不 
照 
他。 
  
  
  
  
  
  
  
  
  
  
  
  
  
  
 
 
 
 
 
 
 
 
 
 
 
 
 
 
 
 
 
 
 
 
 
 
 
         | 
         
釋 
曰。 
今 
此 
觀 
察 
若 
無 
有 
暗。 
是 
故 
燈 
不 
自 
照。 
亦 
 
 
 
 
 
 
 
 
 
 
 
 
 
 
 
 
 
 
 
 
 
 
 
         | 
         
  
破 
暗 
乃 
名 
照 
  
  
無 
暗 
即 
無 
照 
  
  
  
  
 
 
 
 
 
 
 
 
 
 
 
 
 
 
 
 
 
 
 
 
 
 
 
         | 
         
  
燈 
中 
自 
無 
暗 
  
  
住 
處 
亦 
無 
暗 
  
  
  
  
 
 
 
 
 
 
 
 
 
 
 
 
 
 
 
 
 
 
 
 
 
 
 
         | 
         
暗 
冥 
即 
有 
所 
照。 
故 
頌 
破 
言。 
  
  
  
  
  
  
  
 
 
 
 
 
 
 
 
 
 
 
 
 
 
 
 
 
 
 
 
 
 
 
         | 
         
論 
者 
言。 
作 
如 
此 
說。 
亦 
非 
道 
理。 
以 
無 
照 
故。 
若 
有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3  | 
        
         
然。 
此 
非 
所 
樂。 
燈 
以 
照 
明 
為 
所 
成 
性。 
若 
燈 
與 
暗 
 
 
 
 
 
 
 
 
 
 
 
 
 
 
 
 
 
 
 
 
 
 
 
         | 
         
釋 
曰。 
此 
非 
所 
樂 
自 
所 
作 
處 
有 
相 
違 
故。 
燈 
亦 
復 
 
 
 
 
 
 
 
 
 
 
 
 
 
 
 
 
 
 
 
 
 
 
 
         | 
         
  
暗 
亦 
於 
自 
他 
  
  
暗 
蔽 
定 
無 
疑 
  
  
  
  
 
 
 
 
 
 
 
 
 
 
 
 
 
 
 
 
 
 
 
 
 
 
 
         | 
         
  
若 
燈 
能 
自 
照 
  
  
亦 
能 
照 
他 
者 
  
  
  
  
 
 
 
 
 
 
 
 
 
 
 
 
 
 
 
 
 
 
 
 
 
 
 
         | 
         
復 
次 
頌 
言。 
  
  
  
  
  
  
  
  
  
  
  
  
  
 
 
 
 
 
 
 
 
 
 
 
 
 
 
 
 
 
 
 
 
 
 
 
         | 
         
詮 
表。 
力 
能 
無 
體 
故。 
此 
復 
云 
何。 
  
  
  
  
  
  
 
 
 
 
 
 
 
 
 
 
 
 
 
 
 
 
 
 
 
 
 
 
 
         | 
         
所 
成 
故。 
如 
彼 
磁 
石 
所 
成 
皆 
遍。 
是 
法 
生 
時 
無 
所 
 
 
 
 
 
 
 
 
 
 
 
 
 
 
 
 
 
 
 
 
 
 
 
         | 
         
能 
差 
別 
無 
決 
定 
因。 
此 
說 
亦 
非 
有 
其 
力 
能。 
先 
有 
 
 
 
 
 
 
 
 
 
 
 
 
 
 
 
 
 
 
 
 
 
 
 
         | 
         
釋 
曰。 
同 
法 
若 
不 
到。 
差 
別 
因 
無 
體。 
譬 
如 
磁 
石。 
力 
 
 
 
 
 
 
 
 
 
 
 
 
 
 
 
 
 
 
 
 
 
 
 
         | 
         
  
燈 
在 
於 
此 
間 
  
  
應 
破 
一 
切 
暗 
  
  
  
  
 
 
 
 
 
 
 
 
 
 
 
 
 
 
 
 
 
 
 
 
 
 
 
         | 
         
  
燈 
若 
不 
到 
暗 
  
  
而 
能 
破 
暗 
者 
  
  
  
  
 
 
 
 
 
 
 
 
 
 
 
 
 
 
 
 
 
 
 
 
 
 
 
         | 
         
復 
次 
頌 
言。 
  
  
  
  
  
  
  
  
  
  
  
  
  
 
 
 
 
 
 
 
 
 
 
 
 
 
 
 
 
 
 
 
 
 
 
 
         | 
         
位。 
若 
燈 
不 
到 
暗 
能 
破 
暗 
者。 
  
  
  
  
  
  
  
 
 
 
 
 
 
 
 
 
 
 
 
 
 
 
 
 
 
 
 
 
 
 
         | 
         
釋 
曰。 
燈 
初 
生 
時。 
無 
有 
性 
故。 
若 
或 
俱 
時。 
又 
無 
分 
 
 
 
 
 
 
 
 
 
 
 
 
 
 
 
 
 
 
 
 
 
 
 
         | 
         
  
彼 
燈 
初 
生 
時 
  
  
不 
能 
及 
於 
暗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4  | 
        
         
必 
無 
生 
法 
自 
生 
道 
理。 
若 
從 
他 
生。 
其 
義 
亦 
然。 
若 
 
 
 
 
 
 
 
 
 
 
 
 
 
 
 
 
 
 
 
 
 
 
 
         | 
         
已。 
不 
復 
更 
作。 
是 
故 
生 
已 
何 
復 
有 
生。 
由 
此 
應 
知 
 
 
 
 
 
 
 
 
 
 
 
 
 
 
 
 
 
 
 
 
 
 
 
         | 
         
釋 
曰。 
若 
法 
已 
生 
還 
復 
生 
者。 
此 
義 
應 
知。 
如 
其 
作 
 
 
 
 
 
 
 
 
 
 
 
 
 
 
 
 
 
 
 
 
 
 
 
         | 
         
  
生 
法 
若 
已 
生 
  
  
生 
已 
復 
何 
生 
  
  
  
  
 
 
 
 
 
 
 
 
 
 
 
 
 
 
 
 
 
 
 
 
 
 
 
         | 
         
復 
次 
頌 
言。 
  
  
  
  
  
  
  
  
  
  
  
  
  
 
 
 
 
 
 
 
 
 
 
 
 
 
 
 
 
 
 
 
 
 
 
 
         | 
         
等。 
因 
性 
不 
生 
故。 
  
  
  
  
  
  
  
  
  
  
  
 
 
 
 
 
 
 
 
 
 
 
 
 
 
 
 
 
 
 
 
 
 
 
         | 
         
釋 
曰。 
未 
生 
無 
體。 
故 
不 
能 
生。 
若 
其 
無 
者。 
如 
兔 
角 
 
 
 
 
 
 
 
 
 
 
 
 
 
 
 
 
 
 
 
 
 
 
 
         | 
         
  
生 
法 
若 
未 
生 
  
  
自 
體 
不 
能 
生 
  
  
  
  
 
 
 
 
 
 
 
 
 
 
 
 
 
 
 
 
 
 
 
 
 
 
 
         | 
         
故 
頌 
答 
言。 
  
  
  
  
  
  
  
  
  
  
  
  
  
 
 
 
 
 
 
 
 
 
 
 
 
 
 
 
 
 
 
 
 
 
 
 
         | 
         
生 
生。 
  
  
  
  
  
  
  
  
  
  
  
  
  
  
  
 
 
 
 
 
 
 
 
 
 
 
 
 
 
 
 
 
 
 
 
 
 
 
         | 
         
此 
中 
應 
問。 
所 
言 
生 
法 
自 
生。 
為 
未 
生 
生。 
為 
已 
  
 
 
 
 
 
 
 
 
 
 
 
 
 
 
 
 
 
 
 
 
 
 
 
         | 
         
色 
現 
可 
見 
故。 
  
  
  
  
  
  
  
  
  
  
  
  
 
 
 
 
 
 
 
 
 
 
 
 
 
 
 
 
 
 
 
 
 
 
 
         | 
         
亦 
應 
自 
暗 
暗 
他。 
如 
是 
安 
立 
非 
有 
此 
義。 
如 
瓶 
等 
 
 
 
 
 
 
 
 
 
 
 
 
 
 
 
 
 
 
 
 
 
 
 
         | 
         
故。 
暗 
以 
暗 
蔽 
所 
成 
其 
性。 
若 
暗 
與 
明 
相 
違。 
暗 
即 
 
 
 
 
 
 
 
 
 
 
 
 
 
 
 
 
 
 
 
 
 
 
 
         | 
         
相 
違。 
燈 
即 
可 
成 
自 
照 
照 
他。 
無 
復 
別 
異 
所 
作 
性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5  | 
        
         
異 
法 
說 
生 
時 
耶。 
此 
中 
無 
有 
少 
法。 
云 
何 
有 
其 
生 
 
 
 
 
 
 
 
 
 
 
 
 
 
 
 
 
 
 
 
 
 
 
 
         | 
         
論 
者 
言。 
云 
何 
生 
時 
先 
有 
法 
體 
生 
向 
現 
在。 
有 
何 
 
 
 
 
 
 
 
 
 
 
 
 
 
 
 
 
 
 
 
 
 
 
 
         | 
         
有 
生 
時 
可 
生。 
  
  
  
  
  
  
  
  
  
  
  
  
 
 
 
 
 
 
 
 
 
 
 
 
 
 
 
 
 
 
 
 
 
 
 
         | 
         
復 
次 
毘 
婆 
沙 
師 
言。 
有 
未 
來 
法 
體 
生 
向 
現 
在。 
故 
 
 
 
 
 
 
 
 
 
 
 
 
 
 
 
 
 
 
 
 
 
 
 
         | 
         
時。 
云 
何 
有 
彼 
生 
法 
可 
得。 
  
  
  
  
  
  
  
  
 
 
 
 
 
 
 
 
 
 
 
 
 
 
 
 
 
 
 
 
 
 
 
         | 
         
一 
切 
法 
自 
體 
無 
分 
位 
可 
成。 
如 
是 
應 
知。 
若 
無 
生 
 
 
 
 
 
 
 
 
 
 
 
 
 
 
 
 
 
 
 
 
 
 
 
         | 
         
豈 
有 
生 
時 
而 
可 
得 
耶。 
以 
彼 
生 
時 
無 
分 
位 
故。 
又 
 
 
 
 
 
 
 
 
 
 
 
 
 
 
 
 
 
 
 
 
 
 
 
         | 
         
耶。 
若 
一 
切 
法 
有 
所 
生 
者。 
如 
是 
諦 
觀 
非 
今 
所 
說。 
 
 
 
 
 
 
 
 
 
 
 
 
 
 
 
 
 
 
 
 
 
 
 
         | 
         
生 
者。 
如 
是 
餘 
法 
亦 
然 
可 
生。 
是 
中 
云 
何 
有 
所 
生 
 
 
 
 
 
 
 
 
 
 
 
 
 
 
 
 
 
 
 
 
 
 
 
         | 
         
論 
者 
言。 
若 
彼 
生 
法 
相 
離 
之 
性。 
或 
有 
少 
分 
而 
可 
 
 
 
 
 
 
 
 
 
 
 
 
 
 
 
 
 
 
 
 
 
 
 
         | 
         
是 
中 
間 
無 
別 
有 
體。 
  
  
  
  
  
  
  
  
  
  
 
 
 
 
 
 
 
 
 
 
 
 
 
 
 
 
 
 
 
 
 
 
 
         | 
         
或 
有 
人 
言。 
彼 
生 
時 
者。 
少 
分 
已 
生 
少 
分 
未 
生。 
如 
 
 
 
 
 
 
 
 
 
 
 
 
 
 
 
 
 
 
 
 
 
 
 
         | 
         
  
非 
已 
生 
未 
生 
  
  
生 
時 
亦 
不 
生 
  
  
  
  
 
 
 
 
 
 
 
 
 
 
 
 
 
 
 
 
 
 
 
 
 
 
 
         | 
         
復 
次 
頌 
言。 
  
  
  
  
  
  
  
  
  
  
  
  
  
 
 
 
 
 
 
 
 
 
 
 
 
 
 
 
 
 
 
 
 
 
 
 
         | 
         
生 
時 
生 
者。 
離 
已 
生 
未 
生。 
別 
無 
生 
時 
可 
得。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6  | 
        
         
不 
顯 
明 
時 
因 
亦 
不 
離。 
亦 
復 
云 
何 
有 
其 
不 
離。 
此 
 
 
 
 
 
 
 
 
 
 
 
 
 
 
 
 
 
 
 
 
 
 
 
         | 
         
論 
者 
言。 
彼 
等 
決 
定 
所 
說。 
此 
皆 
止 
遣。 
此 
中 
應 
知。 
 
 
 
 
 
 
 
 
 
 
 
 
 
 
 
 
 
 
 
 
 
 
 
         | 
         
而 
得 
顯 
明。 
  
  
  
  
  
  
  
  
  
  
  
  
  
 
 
 
 
 
 
 
 
 
 
 
 
 
 
 
 
 
 
 
 
 
 
 
         | 
         
復 
次 
五 
頂 
子 
人 
言。 
若 
法 
實 
無 
生 
性。 
云 
何 
因 
法 
 
 
 
 
 
 
 
 
 
 
 
 
 
 
 
 
 
 
 
 
 
 
 
         | 
         
釋 
曰。 
此 
諸 
所 
說 
前 
已 
廣 
明。 
  
  
  
  
  
  
  
 
 
 
 
 
 
 
 
 
 
 
 
 
 
 
 
 
 
 
 
 
 
 
         | 
         
  
去 
未 
去 
去 
時 
  
  
前 
品 
此 
已 
說 
  
  
  
  
 
 
 
 
 
 
 
 
 
 
 
 
 
 
 
 
 
 
 
 
 
 
 
         | 
         
復 
次 
頌 
言。 
  
  
  
  
  
  
  
  
  
  
  
  
  
 
 
 
 
 
 
 
 
 
 
 
 
 
 
 
 
 
 
 
 
 
 
 
         | 
         
即 
如 
兔 
角 
無 
有 
生 
故。 
  
  
  
  
  
  
  
  
  
 
 
 
 
 
 
 
 
 
 
 
 
 
 
 
 
 
 
 
 
 
 
 
         | 
         
若 
生 
已 
復 
生。 
彼 
即 
無 
體 
可 
生。 
以 
無 
自 
性 
故 
無。 
 
 
 
 
 
 
 
 
 
 
 
 
 
 
 
 
 
 
 
 
 
 
 
         | 
         
此 
即 
相 
違。 
由 
如 
是 
故。 
生 
時 
不 
生。 
已 
生 
法 
不 
生。 
 
 
 
 
 
 
 
 
 
 
 
 
 
 
 
 
 
 
 
 
 
 
 
         | 
         
理。 
若 
無 
少 
法 
以 
未 
來 
體 
生 
向 
現 
在。 
所 
說 
生 
時 
 
 
 
 
 
 
 
 
 
 
 
 
 
 
 
 
 
 
 
 
 
 
 
         | 
         
若 
別 
異 
可 
生 
者。 
彼 
牛 
生 
時 
亦 
應 
有 
馬。 
無 
此 
道 
 
 
 
 
 
 
 
 
 
 
 
 
 
 
 
 
 
 
 
 
 
 
 
         | 
         
相。 
此 
說 
相 
違。 
若 
於 
過 
去 
未 
來 
轉 
者。 
又 
非 
道 
理。 
 
 
 
 
 
 
 
 
 
 
 
 
 
 
 
 
 
 
 
 
 
 
 
         | 
         
何 
如 
是 
有 
所 
成 
耶。 
若 
復 
現 
轉 
之 
法 
常 
不 
離 
自 
 
 
 
 
 
 
 
 
 
 
 
 
 
 
 
 
 
 
 
 
 
 
 
         | 
         
法 
自 
體。 
以 
彼 
生 
法 
先 
無 
所 
得 
自 
體 
無 
性 
故。 
云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7  | 
        
         
合。 
即 
所 
立 
相 
違。 
無 
未 
生 
性 
可 
詮 
表 
故。 
若 
其 
無 
 
 
 
 
 
 
 
 
 
 
 
 
 
 
 
 
 
 
 
 
 
 
 
         | 
         
無 
所 
有。 
已 
生 
未 
生 
各 
無 
性 
故。 
若 
有 
種 
子 
等 
和 
 
 
 
 
 
 
 
 
 
 
 
 
 
 
 
 
 
 
 
 
 
 
 
         | 
         
無 
體。 
是 
故 
汝 
所 
說 
種 
子 
等 
和 
合。 
已 
生 
未 
生 
皆 
 
 
 
 
 
 
 
 
 
 
 
 
 
 
 
 
 
 
 
 
 
 
 
         | 
         
無 
有 
性。 
彼 
因 
果 
二 
先 
性 
不 
立。 
無 
所 
詮 
表 
有 
性 
 
 
 
 
 
 
 
 
 
 
 
 
 
 
 
 
 
 
 
 
 
 
 
         | 
         
所 
計 
執 
於 
一 
切 
處 
皆 
非 
道 
理。 
謂 
已 
生 
未 
生 
各 
 
 
 
 
 
 
 
 
 
 
 
 
 
 
 
 
 
 
 
 
 
 
 
         | 
         
已 
生 
未 
生 
或 
復 
生 
時。 
自 
因 
彼 
果 
有 
和 
合 
耶。 
此 
 
 
 
 
 
 
 
 
 
 
 
 
 
 
 
 
 
 
 
 
 
 
 
         | 
         
論 
者 
言。 
所 
言 
和 
合 
者。 
為 
一 
性 
耶。 
為 
異 
性 
耶。 
或 
 
 
 
 
 
 
 
 
 
 
 
 
 
 
 
 
 
 
 
 
 
 
 
         | 
         
故。 
彼 
一 
切 
果 
於 
一 
切 
時 
及 
一 
切 
處。 
皆 
有 
所 
生。 
 
 
 
 
 
 
 
 
 
 
 
 
 
 
 
 
 
 
 
 
 
 
 
         | 
         
若 
不 
生 
者。 
云 
何 
自 
生 
他 
生 
而 
得 
成 
耶。 
由 
如 
是 
 
 
 
 
 
 
 
 
 
 
 
 
 
 
 
 
 
 
 
 
 
 
 
         | 
         
等 
和 
合 
因 
性 
物 
體 
功 
能 
及 
彼 
業 
用 
此 
無 
差 
別。 
 
 
 
 
 
 
 
 
 
 
 
 
 
 
 
 
 
 
 
 
 
 
 
         | 
         
有 
異 
人 
言。 
有 
果 
可 
生。 
由 
自 
因 
和 
合 
故。 
或 
種 
子 
 
 
 
 
 
 
 
 
 
 
 
 
 
 
 
 
 
 
 
 
 
 
 
         | 
         
故。 
  
  
  
  
  
  
  
  
  
  
  
  
  
  
  
  
 
 
 
 
 
 
 
 
 
 
 
 
 
 
 
 
 
 
 
 
 
 
 
         | 
         
是 
先 
有 
所 
生。 
亦 
非 
離 
因 
別 
有 
法 
體。 
以 
有 
所 
離 
 
 
 
 
 
 
 
 
 
 
 
 
 
 
 
 
 
 
 
 
 
 
 
         | 
         
諸 
法 
有 
所 
離 
者。 
即 
成 
麤 
重 
前 
不 
實 
因。 
亦 
非 
如 
 
 
 
 
 
 
 
 
 
 
 
 
 
 
 
 
 
 
 
 
 
 
 
         | 
         
說 
顯 
明。 
是 
故 
去 
未 
去 
去 
時。 
前 
品 
已 
廣 
說。 
若 
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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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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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云 
何 
生 
時 
生 
  
  
而 
說 
為 
緣 
起 
  
  
  
  
 
 
 
 
 
 
 
 
 
 
 
 
 
 
 
 
 
 
 
 
 
 
 
         | 
         
依。 
亦 
非 
道 
理。 
故 
頌 
遣 
言。 
  
  
  
  
  
  
  
  
 
 
 
 
 
 
 
 
 
 
 
 
 
 
 
 
 
 
 
 
 
 
 
         | 
         
之 
時。 
生 
已 
還 
有 
衣 
相 
可 
得。 
諸 
有 
所 
作 
若 
離 
所 
 
 
 
 
 
 
 
 
 
 
 
 
 
 
 
 
 
 
 
 
 
 
 
         | 
         
何 
別 
有 
生 
時 
別 
有 
生 
法 
而 
當 
得 
耶。 
且 
無 
瓶 
生 
 
 
 
 
 
 
 
 
 
 
 
 
 
 
 
 
 
 
 
 
 
 
 
         | 
         
復 
生。 
彼 
瓶 
生 
時 
未 
有 
發 
起 
作 
用 
力 
故。 
是 
瓶 
云 
 
 
 
 
 
 
 
 
 
 
 
 
 
 
 
 
 
 
 
 
 
 
 
         | 
         
論 
者 
言。 
若 
彼 
生 
時 
決 
定 
有 
瓶。 
是 
瓶 
云 
何 
生 
已 
 
 
 
 
 
 
 
 
 
 
 
 
 
 
 
 
 
 
 
 
 
 
 
         | 
         
所 
成。 
  
  
  
  
  
  
  
  
  
  
  
  
  
  
  
 
 
 
 
 
 
 
 
 
 
 
 
 
 
 
 
 
 
 
 
 
 
 
         | 
         
道 
理 
耶。 
如 
名 
瓶 
生。 
瓶 
從 
緣 
生。 
如 
是 
生 
時 
乃 
有 
 
 
 
 
 
 
 
 
 
 
 
 
 
 
 
 
 
 
 
 
 
 
 
         | 
         
又 
有 
人 
言。 
若 
此 
生 
法 
從 
緣 
生 
時。 
云 
何 
所 
生 
無 
 
 
 
 
 
 
 
 
 
 
 
 
 
 
 
 
 
 
 
 
 
 
 
         | 
         
無。 
一 
切 
處 
離 
皆 
悉 
止 
遣。 
  
  
  
  
  
  
  
  
 
 
 
 
 
 
 
 
 
 
 
 
 
 
 
 
 
 
 
 
 
 
 
         | 
         
釋 
曰。 
此 
非 
次 
第。 
此 
中 
云 
何 
若 
有 
若 
無 
亦 
有 
亦 
 
 
 
 
 
 
 
 
 
 
 
 
 
 
 
 
 
 
 
 
 
 
 
         | 
         
  
若 
生 
時 
有 
生 
  
  
彼 
生 
相 
已 
破 
  
  
  
  
 
 
 
 
 
 
 
 
 
 
 
 
 
 
 
 
 
 
 
 
 
 
 
         | 
         
時。 
故 
頌 
遣 
言。 
  
  
  
  
  
  
  
  
  
  
  
  
 
 
 
 
 
 
 
 
 
 
 
 
 
 
 
 
 
 
 
 
 
 
 
         | 
         
當 
有 
所 
得。 
又 
有 
人 
言。 
生 
法 
不 
相 
離。 
此 
說 
為 
生 
 
 
 
 
 
 
 
 
 
 
 
 
 
 
 
 
 
 
 
 
 
 
 
         | 
         
者。 
如 
兔 
角 
等。 
是 
故 
無 
果 
和 
合 
可 
有。 
云 
何 
生 
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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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9  | 
        
         
釋 
曰。 
此 
無 
不 
和 
合 
對 
治 
過 
失。 
況 
復 
如 
是 
有 
所 
 
 
 
 
 
 
 
 
 
 
 
 
 
 
 
 
 
 
 
 
 
 
 
         | 
         
  
是 
故 
生 
時 
生 
  
  
如 
是 
皆 
寂 
滅 
  
  
  
  
 
 
 
 
 
 
 
 
 
 
 
 
 
 
 
 
 
 
 
 
 
 
 
         | 
         
復 
次 
頌 
言。 
  
  
  
  
  
  
  
  
  
  
  
  
  
 
 
 
 
 
 
 
 
 
 
 
 
 
 
 
 
 
 
 
 
 
 
 
         | 
         
無 
自 
性。 
  
  
  
  
  
  
  
  
  
  
  
  
  
  
 
 
 
 
 
 
 
 
 
 
 
 
 
 
 
 
 
 
 
 
 
 
 
         | 
         
諸 
法 
自 
性 
本 
來 
不 
生。 
然 
以 
和 
合 
一 
切 
性 
亦 
非 
 
 
 
 
 
 
 
 
 
 
 
 
 
 
 
 
 
 
 
 
 
 
 
         | 
         
釋 
曰。 
此 
義 
離 
自 
性 
故。 
如 
契 
經 
說。 
佛 
言。 
大 
慧。 
  
 
 
 
 
 
 
 
 
 
 
 
 
 
 
 
 
 
 
 
 
 
 
 
         | 
         
  
若 
法 
眾 
緣 
生 
  
  
彼 
自 
性 
寂 
滅 
  
  
  
  
 
 
 
 
 
 
 
 
 
 
 
 
 
 
 
 
 
 
 
 
 
 
 
         | 
         
復 
次 
頌 
言。 
  
  
  
  
  
  
  
  
  
  
  
  
  
 
 
 
 
 
 
 
 
 
 
 
 
 
 
 
 
 
 
 
 
 
 
 
         | 
         
皆 
世 
俗 
諦。 
非 
勝 
義 
諦。 
勝 
義 
諦 
者。 
  
  
  
  
  
 
 
 
 
 
 
 
 
 
 
 
 
 
 
 
 
 
 
 
 
 
 
 
         | 
         
佛 
所 
言。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生 
故 
彼 
生。 
如 
是 
等 
說。 
 
 
 
 
 
 
 
 
 
 
 
 
 
 
 
 
 
 
 
 
 
 
 
         | 
         
佛 
以 
善 
法 
方 
便 
化 
度。 
為 
令 
彼 
斷 
不 
正 
見 
故。 
如 
 
 
 
 
 
 
 
 
 
 
 
 
 
 
 
 
 
 
 
 
 
 
 
         | 
         
伺 
察 
無 
義。 
彼 
外 
道 
等 
誣 
謗 
因 
果 
起 
惡 
見 
根 
本。 
 
 
 
 
 
 
 
 
 
 
 
 
 
 
 
 
 
 
 
 
 
 
 
         | 
         
彼 
巧 
辯 
才 
勤 
求 
所 
知。 
彼 
所 
知 
法 
於 
勝 
義 
諦 
中 
 
 
 
 
 
 
 
 
 
 
 
 
 
 
 
 
 
 
 
 
 
 
 
         | 
         
違。 
佛 
說 
緣 
生 
不 
同 
一 
切 
外 
道 
知 
解 
故。 
佛 
為 
破 
 
 
 
 
 
 
 
 
 
 
 
 
 
 
 
 
 
 
 
 
 
 
 
         | 
         
釋 
曰。 
諸 
外 
道 
等。 
以 
巧 
辯 
才 
說 
緣 
生 
法。 
彼 
自 
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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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10  | 
        
         
生。 
  
  
  
  
  
  
  
  
  
  
  
  
  
  
  
  
 
 
 
 
 
 
 
 
 
 
 
 
 
 
 
 
 
 
 
 
 
 
 
         | 
         
故 
決 
定 
無 
生 
法 
可 
作。 
亦 
非 
別 
有 
本 
生 
能 
生 
於 
 
 
 
 
 
 
 
 
 
 
 
 
 
 
 
 
 
 
 
 
 
 
 
         | 
         
釋 
曰。 
若 
法 
已 
生 
復 
有 
別 
異 
生 
者。 
生 
即 
無 
窮。 
是 
 
 
 
 
 
 
 
 
 
 
 
 
 
 
 
 
 
 
 
 
 
 
 
         | 
         
  
諸 
生 
性 
如 
幻 
  
  
此 
生 
復 
誰 
生 
  
  
  
  
 
 
 
 
 
 
 
 
 
 
 
 
 
 
 
 
 
 
 
 
 
 
 
         | 
         
  
若 
生 
時 
有 
生 
  
  
是 
即 
有 
所 
生 
  
  
  
  
 
 
 
 
 
 
 
 
 
 
 
 
 
 
 
 
 
 
 
 
 
 
 
         | 
         
復 
次 
頌 
言。 
  
  
  
  
  
  
  
  
  
  
  
  
  
 
 
 
 
 
 
 
 
 
 
 
 
 
 
 
 
 
 
 
 
 
 
 
         | 
         
非 
有 
故。 
譬 
如 
未 
生 
法。 
彼 
無 
自 
性。 
此 
說 
義 
成。 
  
 
 
 
 
 
 
 
 
 
 
 
 
 
 
 
 
 
 
 
 
 
 
 
         | 
         
釋 
曰。 
云 
何 
有 
體 
可 
生 
而 
無 
生 
時 
道 
理。 
謂 
所 
生 
 
 
 
 
 
 
 
 
 
 
 
 
 
 
 
 
 
 
 
 
 
 
 
         | 
         
  
緣 
法 
假 
和 
合 
  
  
生 
已 
復 
何 
生 
  
  
  
  
 
 
 
 
 
 
 
 
 
 
 
 
 
 
 
 
 
 
 
 
 
 
 
         | 
         
  
若 
法 
未 
生 
時 
  
  
如 
瓶 
等 
何 
有 
  
  
  
  
 
 
 
 
 
 
 
 
 
 
 
 
 
 
 
 
 
 
 
 
 
 
 
         | 
         
故 
頌 
遣 
言。 
  
  
  
  
  
  
  
  
  
  
  
  
  
 
 
 
 
 
 
 
 
 
 
 
 
 
 
 
 
 
 
 
 
 
 
 
         | 
         
又 
有 
人 
言。 
若 
法 
從 
緣 
生。 
可 
名 
生 
時 
耶。 
  
  
  
 
 
 
 
 
 
 
 
 
 
 
 
 
 
 
 
 
 
 
 
 
 
 
         | 
         
等。 
  
  
  
  
  
  
  
  
  
  
  
  
  
  
  
  
 
 
 
 
 
 
 
 
 
 
 
 
 
 
 
 
 
 
 
 
 
 
 
         | 
         
性 
故。 
是 
故 
諸 
法。 
無 
實 
因 
緣 
發 
起 
所 
生 
及 
作 
用 
 
 
 
 
 
 
 
 
 
 
 
 
 
 
 
 
 
 
 
 
 
 
 
         | 
         
生 
耶。 
故 
前 
頌 
言。 
若 
法 
緣 
生 
自 
性 
寂 
滅。 
無 
復 
自 
 
 
 
 
 
 
 
 
 
 
 
 
 
 
 
 
 
 
 
 
 
 
 
 |  
 
▲ 
▼  | 
    | 
 |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11  | 
        
         
  
若 
滅 
時 
有 
生 
  
  
無 
體 
而 
可 
得 
  
  
  
  
 
 
 
 
 
 
 
 
 
 
 
 
 
 
 
 
 
 
 
 
 
 
 
         | 
         
故 
頌 
答 
言。 
  
  
  
  
  
  
  
  
  
  
  
  
  
 
 
 
 
 
 
 
 
 
 
 
 
 
 
 
 
 
 
 
 
 
 
 
         | 
         
諸 
法 
壞 
性 
而 
同 
等 
故。 
  
  
  
  
  
  
  
  
  
 
 
 
 
 
 
 
 
 
 
 
 
 
 
 
 
 
 
 
 
 
 
 
         | 
         
問。 
滅 
時 
可 
有 
生 
法 
立 
耶。 
謂 
諸 
生 
相 
生 
已 
即 
壞。 
 
 
 
 
 
 
 
 
 
 
 
 
 
 
 
 
 
 
 
 
 
 
 
         | 
         
釋 
曰。 
證 
成 
前 
品 
云 
何 
生 
法 
而 
有 
所 
得。 
此 
中 
應 
 
 
 
 
 
 
 
 
 
 
 
 
 
 
 
 
 
 
 
 
 
 
 
         | 
         
  
有 
無 
俱 
不 
然 
  
  
前 
品 
此 
已 
說 
  
  
  
  
 
 
 
 
 
 
 
 
 
 
 
 
 
 
 
 
 
 
 
 
 
 
 
         | 
         
  
有 
法 
不 
應 
生 
  
  
無 
亦 
非 
道 
理 
  
  
  
  
 
 
 
 
 
 
 
 
 
 
 
 
 
 
 
 
 
 
 
 
 
 
 
         | 
         
復 
次 
頌 
言。 
  
  
  
  
  
  
  
  
  
  
  
  
  
 
 
 
 
 
 
 
 
 
 
 
 
 
 
 
 
 
 
 
 
 
 
 
         | 
         
生。 
真 
實 
理 
中 
無 
生 
可 
有。 
非 
意 
馳 
流 
謂 
一 
切 
有。 
 
 
 
 
 
 
 
 
 
 
 
 
 
 
 
 
 
 
 
 
 
 
 
         | 
         
釋 
曰。 
而 
彼 
生 
法 
亦 
然。 
何 
有 
意 
謂 
此 
生 
而 
為 
有 
 
 
 
 
 
 
 
 
 
 
 
 
 
 
 
 
 
 
 
 
 
 
 
         | 
         
  
若 
無 
生 
而 
生 
  
  
法 
皆 
如 
是 
生 
  
  
  
  
 
 
 
 
 
 
 
 
 
 
 
 
 
 
 
 
 
 
 
 
 
 
 
         | 
         
復 
次 
頌 
言。 
  
  
  
  
  
  
  
  
  
  
  
  
  
 
 
 
 
 
 
 
 
 
 
 
 
 
 
 
 
 
 
 
 
 
 
 
         | 
         
釋 
曰 
此 
無 
未 
生。 
亦 
無 
本 
生。 
能 
生 
道 
理。 
  
  
  
 
 
 
 
 
 
 
 
 
 
 
 
 
 
 
 
 
 
 
 
 
 
 
         | 
         
  
若 
生 
已 
復 
生 
  
  
是 
生 
即 
無 
窮 
  
  
  
  
 
 
 
 
 
 
 
 
 
 
 
 
 
 
 
 
 
 
 
 
 
 
 
         | 
         
復 
次 
頌 
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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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12  | 
        
         
無 
實 
生 
法。 
生 
法 
若 
無。 
云 
何 
有 
住。 
  
  
  
  
  
 
 
 
 
 
 
 
 
 
 
 
 
 
 
 
 
 
 
 
 
 
 
 
         | 
         
勝 
義 
諦 
中 
無 
生 
法 
可 
得。 
從 
前 
廣 
說。 
悉 
為 
證 
成 
 
 
 
 
 
 
 
 
 
 
 
 
 
 
 
 
 
 
 
 
 
 
 
         | 
         
故 
無 
住。 
又 
離 
已 
住 
未 
住。 
住 
時 
無 
體。 
謂 
以 
  
  
 
 
 
 
 
 
 
 
 
 
 
 
 
 
 
 
 
 
 
 
 
 
 
         | 
         
釋 
曰。 
住 
者 
現 
在 
過 
去 
二 
法 
一 
處 
同 
時 
不 
生。 
是 
 
 
 
 
 
 
 
 
 
 
 
 
 
 
 
 
 
 
 
 
 
 
 
         | 
         
  
住 
住 
時 
不 
住 
  
  
此 
復 
何 
有 
住 
  
  
  
  
 
 
 
 
 
 
 
 
 
 
 
 
 
 
 
 
 
 
 
 
 
 
 
         | 
         
  
未 
住 
體 
不 
住 
  
  
住 
不 
住 
相 
違 
  
  
  
  
 
 
 
 
 
 
 
 
 
 
 
 
 
 
 
 
 
 
 
 
 
 
 
         | 
         
故 
頌 
答 
言。 
  
  
  
  
  
  
  
  
  
  
  
  
  
 
 
 
 
 
 
 
 
 
 
 
 
 
 
 
 
 
 
 
 
 
 
 
         | 
         
住 
耶。 
  
  
  
  
  
  
  
  
  
  
  
  
  
  
  
 
 
 
 
 
 
 
 
 
 
 
 
 
 
 
 
 
 
 
 
 
 
 
         | 
         
此 
中 
應 
問。 
為 
未 
住 
體 
住。 
為 
已 
住 
體 
住。 
為 
住 
時 
 
 
 
 
 
 
 
 
 
 
 
 
 
 
 
 
 
 
 
 
 
 
 
         | 
         
者。 
此 
說 
不 
成。 
  
  
  
  
  
  
  
  
  
  
  
  
 
 
 
 
 
 
 
 
 
 
 
 
 
 
 
 
 
 
 
 
 
 
 
         | 
         
釋 
曰。 
如 
空 
花 
等。 
此 
中 
住 
法 
而 
非 
一 
向。 
有 
所 
住 
 
 
 
 
 
 
 
 
 
 
 
 
 
 
 
 
 
 
 
 
 
 
 
         | 
         
  
若 
法 
不 
滅 
時 
  
  
彼 
體 
不 
可 
得 
  
  
  
  
 
 
 
 
 
 
 
 
 
 
 
 
 
 
 
 
 
 
 
 
 
 
 
         | 
         
復 
次 
頌 
言。 
  
  
  
  
  
  
  
  
  
  
  
  
  
 
 
 
 
 
 
 
 
 
 
 
 
 
 
 
 
 
 
 
 
 
 
 
         | 
         
滅。 
  
  
  
  
  
  
  
  
  
  
  
  
  
  
  
  
 
 
 
 
 
 
 
 
 
 
 
 
 
 
 
 
 
 
 
 
 
 
 
         | 
         
釋 
曰。 
此 
中 
不 
應 
生 
滅 
同 
時。 
生 
時 
分 
位 
亦 
無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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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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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13  | 
        
         
而 
成 
住 
耶。 
  
  
  
  
  
  
  
  
  
  
  
  
  
 
 
 
 
 
 
 
 
 
 
 
 
 
 
 
 
 
 
 
 
 
 
 
         | 
         
此 
中 
應 
問。 
諸 
有 
住 
法。 
為 
自 
體 
住。 
為 
別 
有 
住 
法 
 
 
 
 
 
 
 
 
 
 
 
 
 
 
 
 
 
 
 
 
 
 
 
         | 
         
  
而 
有 
何 
等 
法 
  
  
離 
老 
死 
有 
住 
  
  
  
  
 
 
 
 
 
 
 
 
 
 
 
 
 
 
 
 
 
 
 
 
 
 
 
         | 
         
復 
次 
頌 
言。 
  
  
  
  
  
  
  
  
  
  
  
  
  
 
 
 
 
 
 
 
 
 
 
 
 
 
 
 
 
 
 
 
 
 
 
 
         | 
         
所 
觀 
察。 
  
  
  
  
  
  
  
  
  
  
  
  
  
  
 
 
 
 
 
 
 
 
 
 
 
 
 
 
 
 
 
 
 
 
 
 
 
         | 
         
死 
法 
成。 
後 
亦 
不 
得 
生 
法 
可 
成。 
如 
火 
無 
冷 
性。 
今 
 
 
 
 
 
 
 
 
 
 
 
 
 
 
 
 
 
 
 
 
 
 
 
         | 
         
自 
體 
於 
一 
切 
時 
而 
常 
轉 
易。 
若 
有 
生 
時。 
即 
無 
老 
 
 
 
 
 
 
 
 
 
 
 
 
 
 
 
 
 
 
 
 
 
 
 
         | 
         
釋 
曰。 
老 
者 
衰 
變 
前 
相。 
死 
者 
壞 
滅 
為 
義。 
謂 
以 
  
 
 
 
 
 
 
 
 
 
 
 
 
 
 
 
 
 
 
 
 
 
 
 
         | 
         
  
諸 
法 
於 
常 
時 
  
  
皆 
有 
老 
死 
相 
  
  
  
  
 
 
 
 
 
 
 
 
 
 
 
 
 
 
 
 
 
 
 
 
 
 
 
         | 
         
復 
次 
頌 
言。 
  
  
  
  
  
  
  
  
  
  
  
  
  
 
 
 
 
 
 
 
 
 
 
 
 
 
 
 
 
 
 
 
 
 
 
 
         | 
         
為 
相 
故。 
若 
住 
時 
有 
滅。 
無 
此 
道 
理。 
此 
中 
所 
說。 
  
 
 
 
 
 
 
 
 
 
 
 
 
 
 
 
 
 
 
 
 
 
 
 
         | 
         
釋 
曰。 
若 
說 
無 
滅 
時。 
彼 
體 
不 
可 
得。 
滅 
法 
隨 
逐 
有 
 
 
 
 
 
 
 
 
 
 
 
 
 
 
 
 
 
 
 
 
 
 
 
         | 
         
  
住 
滅 
二 
相 
違 
  
  
住 
位 
中 
無 
滅 
  
  
  
  
 
 
 
 
 
 
 
 
 
 
 
 
 
 
 
 
 
 
 
 
 
 
 
         | 
         
  
若 
滅 
時 
有 
住 
  
  
彼 
無 
體 
可 
得 
  
  
  
  
 
 
 
 
 
 
 
 
 
 
 
 
 
 
 
 
 
 
 
 
 
 
 
         | 
         
復 
次 
頌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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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14  | 
        
         
  
已 
滅 
法 
不 
滅 
  
  
未 
滅 
法 
滅 
空 
  
  
  
  
 
 
 
 
 
 
 
 
 
 
 
 
 
 
 
 
 
 
 
 
 
 
 
         | 
         
故 
頌 
答 
言。 
  
  
  
  
  
  
  
  
  
  
  
  
  
 
 
 
 
 
 
 
 
 
 
 
 
 
 
 
 
 
 
 
 
 
 
 
         | 
         
耶。 
  
  
  
  
  
  
  
  
  
  
  
  
  
  
  
  
 
 
 
 
 
 
 
 
 
 
 
 
 
 
 
 
 
 
 
 
 
 
 
         | 
         
此 
中 
應 
問。 
所 
言 
滅 
者。 
為 
已 
滅 
滅 
耶。 
為 
滅 
時 
滅 
 
 
 
 
 
 
 
 
 
 
 
 
 
 
 
 
 
 
 
 
 
 
 
         | 
         
法 
諸 
說 
皆 
然。 
  
  
  
  
  
  
  
  
  
  
  
  
 
 
 
 
 
 
 
 
 
 
 
 
 
 
 
 
 
 
 
 
 
 
 
         | 
         
生 
住。 
二 
法 
以 
相 
離 
性。 
彼 
不 
有 
故。 
如 
是 
生 
住 
滅 
 
 
 
 
 
 
 
 
 
 
 
 
 
 
 
 
 
 
 
 
 
 
 
         | 
         
論 
者 
言。 
一 
切 
生 
法 
皆 
隨 
順 
說。 
若 
有 
滅 
處。 
即 
無 
 
 
 
 
 
 
 
 
 
 
 
 
 
 
 
 
 
 
 
 
 
 
 
         | 
         
  
若 
或 
無 
住 
住 
  
  
法 
皆 
如 
是 
住 
  
  
  
  
 
 
 
 
 
 
 
 
 
 
 
 
 
 
 
 
 
 
 
 
 
 
 
         | 
         
  
若 
已 
住 
更 
住 
  
  
此 
住 
即 
無 
窮 
  
  
  
  
 
 
 
 
 
 
 
 
 
 
 
 
 
 
 
 
 
 
 
 
 
 
 
         | 
         
  
此 
住 
若 
已 
住 
  
  
復 
何 
住 
可 
成 
  
  
  
  
 
 
 
 
 
 
 
 
 
 
 
 
 
 
 
 
 
 
 
 
 
 
 
         | 
         
  
此 
住 
若 
未 
住 
  
  
住 
體 
云 
何 
立 
  
  
  
  
 
 
 
 
 
 
 
 
 
 
 
 
 
 
 
 
 
 
 
 
 
 
 
         | 
         
復 
次 
如 
別 
頌 
言。 
  
  
  
  
  
  
  
  
  
  
  
 
 
 
 
 
 
 
 
 
 
 
 
 
 
 
 
 
 
 
 
 
 
 
         | 
         
  
如 
生 
不 
自 
生 
  
  
亦 
不 
從 
他 
生 
  
  
  
  
 
 
 
 
 
 
 
 
 
 
 
 
 
 
 
 
 
 
 
 
 
 
 
         | 
         
  
住 
不 
自 
相 
住 
  
  
異 
住 
非 
道 
理 
  
  
  
  
 
 
 
 
 
 
 
 
 
 
 
 
 
 
 
 
 
 
 
 
 
 
 
         | 
         
故 
頌 
答 
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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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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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 
    |   | 
 
        | 
         15  | 
         |  
         |  
         |  
         |  
        
         
大 
乘 
中 
觀 
釋 
論 
卷 
第 
六 
  
  
  
  
  
  
  
  
 
 
 
 
 
 
 
 
 
 
 
 
 
 
 
 
 
 
 
 
 
 
 
         | 
         
有 
諸 
物 
分 
位。 
如 
是 
亦 
無 
一 
切 
物 
體。 
  
  
  
  
 
 
 
 
 
 
 
 
 
 
 
 
 
 
 
 
 
 
 
 
 
 
 
         | 
         
者。 
住 
性 
離 
故。 
若 
除 
遣 
住 
法。 
滅 
法 
即 
成。 
是 
故 
無 
 
 
 
 
 
 
 
 
 
 
 
 
 
 
 
 
 
 
 
 
 
 
 
         | 
         
二 
法。 
彼 
相 
違 
故。 
是 
故 
無 
住 
亦 
復 
無 
滅。 
彼 
無 
住 
 
 
 
 
 
 
 
 
 
 
 
 
 
 
 
 
 
 
 
 
 
 
 
         | 
         
釋 
曰。 
生 
法 
既 
爾。 
何 
有 
住 
體。 
滅 
亦 
不 
可 
得。 
住 
滅 
 
 
 
 
 
 
 
 
 
 
 
 
 
 
 
 
 
 
 
 
 
 
 
         | 
         
  
彼 
滅 
時 
亦 
然 
  
  
無 
生 
何 
有 
滅 
  
  
  
  
 
 
 
 
 
 
 
 
 
 
 
 
 
 
 
 
 
 
 
 
 
 
 
         | 
         
復 
次 
頌 
言。 
  
  
  
  
  
  
  
  
  
  
  
  
  
 
 
 
 
 
 
 
 
 
 
 
 
 
 
 
 
 
 
 
 
 
 
 
         | 
         
止 
遣 
其 
生。 
  
  
  
  
  
  
  
  
  
  
  
  
  
 
 
 
 
 
 
 
 
 
 
 
 
 
 
 
 
 
 
 
 
 
 
 
         | 
         
滅 
二 
俱 
有 
過。 
何 
以 
故。 
謂 
一 
切 
法。 
於 
勝 
義 
諦 
中 
 
 
 
 
 
 
 
 
 
 
 
 
 
 
 
 
 
 
 
 
 
 
 
         | 
         
體。 
此 
中 
滅 
法 
彼 
不 
生 
故。 
如 
是 
亦 
然。 
滅 
時 
及 
未 
 
 
 
 
 
 
 
 
 
 
 
 
 
 
 
 
 
 
 
 
 
 
 
         | 
         
釋 
曰。 
云 
何 
是 
已 
滅 
法 
不 
滅。 
謂 
法 
滅 
已 
滅 
即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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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