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皇
始
二
年
詔
趙
郡
法
果
為
沙
門
統。
帝
生
知
|
太
祖
︵
拓
拔
珪
︶
|
北
魏
︵
都
雲
中
︶
|
消
息
所
繫
良
多。
故
茲
並
陳
用
為
照
映。
|
此
敘
史
者
之
微
旨
也。
矧
北
史
之
於
二
教。
盈
虛
|
氏
雖
受
周
禪。
而
實
能
統
一
區
宇
繼
陳
正
朔。
|
謂
之
北
朝
者。
不
鄙
夷
之
如
晉
五
胡
也。
隋
|
齊
周。
雖
非
相
承。
而
世
居
中
原
盛
行
典
禮。
|
自
周
秦
至
于
六
朝。
世
以
為
得
正
統。
若
北
魏
|
法
運
通
塞
志
第
十
七
之
五
|
宋
景
定
四
明
東
湖
沙
門
志
磐
撰
| |
佛
祖
統
紀
卷
第
三
十
八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 |
玄
孫
上
師
真
人
|
張
角
效
之。
世
號
五
斗
米
道
︶
後
二
年。
老
君
遣
|
病
人
輸
米
悔
過。
其
後
張
修
|
稅
錢
之
弊
男
女
合
氣
之
術
︵
三
張
者。
張
陵
令
|
之
任。
清
整
道
教
開
化
郡
生。
除
削
三
張
租
米
|
謂
曰。
自
張
道
陵
去
世
地
上
曠
職
今
授
汝
天
師
|
二
年。
老
君
降
于
嵩
山
授
道
士
寇
謙
之
經
戒。
|
神
瑞
元
年。
加
封
法
果
為
忠
信
侯。
|
俗
官
之
始
︶
|
永
興
元
年。
詔
封
法
果
為
輔
國
宜
城
子
︵
僧
受
|
明
元
︵
嗣
太
祖
子
︶
|
闍
山
禪
房
講
堂。
悉
務
壯
麗。
|
天
興
元
年。
詔
於
京
城
建
五
級
浮
圖
須
彌
殿
耆
|
敬。
禁
軍
旅
毋
得
有
犯。
|
信
佛。
初
平
中
山
所
經
郡
國。
見
沙
門
皆
致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 |
帝
忻
然
納
之。
遣
使
建
玄
都
壇。
起
靜
輪
天
宮。
|
獻。
朝
廷
未
之。
信
獨
司
徒
崔
浩
上
書
贊
其
事。
|
授
書
以
|
國
國
皆
然
︶
○
嵩
岳
道
士
寇
謙
之。
奉
老
君
所
|
像。
|
於
降
生
日
輿
像
入
城
行
道。
通
夜
供
養。
謂
之
行
|
散
華
致
禮
︵
僧
史
略
云。
西
天
王
臣
恨
不
睹
佛。
|
八
日。
輿
諸
寺
像
行
於
廣
衢。
帝
御
門
樓
臨
觀
|
常
住
︶
四
月
|
始
光
元
年。
敕
天
下
寺
改
名
招
提
︵
此
翻
十
方
|
太
武
︵
燾
明
元
子
︶
|
卒。
帝
三
臨
其
喪
諡
靈
公
︵
賜
諡
之
始
︶
|
泰
常
元
年。
加
封
法
果
為
安
城
公。
壽
八
十
餘
|
方
太
平
真
君
︵
謂
太
武
也
︶
|
李
普
文。
授
太
平
素
經
圖
籙
百
六
十
卷。
輔
佐
北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4 |
崇
縊
殺
之。
高
弟
子
玄
暢
在
雲
中。
聞
師
遇
害。
|
高
以
術
致
先
帝
恐
陛
下
耳。
帝
怒
收
玄
高
慧
|
讒
疑
太
子。
帝
以
語
崔
浩。
浩
曰。
太
子
結
玄
|
為
作
金
光
明
懺。
帝
夢
先
祖
讓
之。
不
當
以
|
太
延
五
年。
太
子
晃
被
讒。
求
哀
於
沙
門
玄
高。
|
之。
|
使
迎
入
平
城。
甚
加
敬
重。
命
太
子
晃
師
事
|
延
和
元
年
初
涼
土
沙
門
玄
高
妙
善
禪
觀。
上
遣
|
道
場。
|
佛
寺
並
建
|
神
麚
元
年
︵
麚
音
加
牡
鹿
︶
帝
誕
節
詔
天
下
|
道
場
之
始
︶
|
二
年。
帝
誕
節
詔
於
佛
寺
建
祝
壽
道
場
︵
聖
節
|
擇
大
家
子
弟
百
二
十
人
為
道
士。
|
敕
謙
之
及
門
弟
子。
位
在
諸
王
公
上
不
稱
臣。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5 |
浩
以
其
書
獻。
誑
惑
當
世
之
君。
何
其
怪
哉。
厥
|
太
平
真
君
之
號。
囑
以
輔
佐
太
平
之
說。
託
崔
|
謙
之
迺
言。
於
某
處
某
處
老
君
下
降。
授
帝
以
|
主。
或
分
形
下
教。
隨
時
闡
化。
則
有
之
矣。
而
寇
|
之
法
也。
夫
老
子
聖
人
也。
或
在
天
為
君
|
述
曰。
子
不
語
怪
神。
言
誠
可
以
為
教
世
|
之
以
奏。
遂
改
元
大
赦。
|
祈
福。
老
君
復
降。
授
帝
以
太
平
真
君
之
號。
謙
|
大
平
真
君
元
年。
寇
謙
之
於
嵩
山
立
壇。
為
帝
|
處
度
生
以
順
本
願。
崇
公
已
歸
安
養。
|
進
問。
和
上
與
崇
公
當
生
何
所。
高
曰。
我
往
惡
|
呼
曰。
聖
人
去
矣。
我
何
為
生。
即
見
高
於
空
中。
|
唯
玄
暢
得
南
渡。
汝
等
死
後
法
當
更
興。
法
進
號
|
大
法
盛
衰
在
於
跡
耳。
但
惜
汝
等
行
當
如
我。
|
馳
至
泣
曰。
和
上
神
力
當
為
我
起。
高
開
眸
曰。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6 |
單
也。
孟
子
|
匿。
收
藏
經
像。
唯
塔
廟
無
復
孑
遺
︵
孑
吉
列
反。
|
宣
詔
書。
使
遠
近
豫
聞
得
自
為
計。
沙
門
多
亡
|
無
少
長
悉
阬
之。
太
子
屢
諫
不
聽。
乃
密
令
緩
|
征
鎮
諸
軍
有
浮
圖
形
像
胡
經
皆
悉
焚
毀。
沙
門
|
人
所
寄
藏
物。
浩
因
說
帝
悉
誅
天
下
沙
門。
詔
|
案
誅
沙
門。
閱
其
財
產
大
得
釀
具
及
守
牧
富
|
官
酒。
見
其
室
有
兵
器。
以
白
帝。
乃
命
有
司
|
討
蓋
吳
︵
蓋
音
閤
︶
至
長
安
入
佛
寺。
沙
門
飲
從
|
浩
每
言
於
帝
曰。
佛
法
虛
誕
宜
悉
除
之。
及
帝
|
太
平
真
君
七
年。
帝
與
崔
浩
皆
信
重
寇
謙
之。
|
不
遺
恨
於
謙
之
乎。
|
誅
太
武
被
弒。
不
令
而
終。
君
臣
俱
遭
冥
罰。
寧
|
僧
之
禍。
此
其
法
運
之
一
厄
也。
既
而
崔
浩
族
|
後
崔
浩
以
釋
教
虛
誕
之
說。
勸
於
上
遽
起
滅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7 |
及
五
族
僚
屬
百
二
十
人。
即
下
詔
復
佛
法。
初
|
腰
斬
之。
誅
|
十
人
椎。
於
車
上
溺
其
口
︵
溺
乃
弔
反
小
便
︶
|
直
筆。
帝
惡
其
暴
揚
國
惡。
乃
令
載
浩
露
車。
使
|
致。
帝
懼
甚。
時
崔
浩
刻
所
撰
國
史
於
石。
以
彰
|
浩
毀
佛
所
|
︵
厲
癘
同
癩
疾
也
︶
痛
不
可
忍。
群
臣
皆
言。
崔
|
皆
怖
伏。
帝
大
驚
召
登
殿
拜
謝。
忽
身
感
厲
疾
|
怒
自
以
佩
刀
擊
之
不
死。
又
令
捕
投
虎
檻。
虎
|
杖
錫
宮
門。
帝
命
趣
斬
之
︵
趣
音
促
︶
無
所
傷。
大
|
足
︶
於
元
會
之
日
|
十
一
年。
白
足
沙
門
曇
始
︵
足
白
於
面
時
號
白
|
於
死。
|
八
年。
天
大
雷
電
殿
室
震
傾。
帝
所
居
被
壓
幾
致
|
靡
有
孑
遺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8 |
緒
志
隆
聖
道。
其
|
切
禁
斷
︵
切
音
竊
漢
書
如
刀
一
切
︶
朕
承
鴻
|
黨。
先
朝
案
治
戮
其
有
罪
而
已。
所
司
失
旨
一
|
沙
門
道
士
往
往
成
林。
而
寺
舍
之
中
致
有
凶
|
尚。
亦
我
國
家
常
所
尊
事。
世
祖
太
武
德
澤
遐
被。
|
排
撥
群
邪
開
演
正
覺。
故
前
代
已
來
莫
不
崇
|
貴
其
妙
門。
助
王
政
之
禁
律。
益
仁
智
之
善
性。
|
流
塵
境。
尋
生
死
者
歎
其
達
觀。
覽
文
義
者
|
往
古
猶
序
風
烈。
況
釋
迦
如
來
功
濟
大
千
惠
|
顯
彰
仁
道。
其
能
惠
著
生
民
濟
益
群
品。
雖
在
|
興
安
元
年。
詔
曰。
夫
為
帝
王
者。
必
祗
奉
明
靈
|
文
成
︵
濬
太
武
孫
︶
|
正
平
二
年。
常
侍
宗
愛
弒
帝
于
永
安
宮。
|
誅
屍
無
收
者。
人
競
溺
浩
屍。
至
糜
潰
乃
止。
|
浩
除
釋
氏。
行
路
見
棄
像
必
停
車
溺
之。
及
族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9 |
三
年。
昭
玄
都
統
曇
曜
言。
平
齊
戶
及
民
間。
能
歲
|
萬
斤。
|
鑄
釋
迦
佛
五
軀。
各
長
丈
六。
用
赤
金
二
十
五
|
興
皇
元
年
敕
於
五
級
太
寺。
為
太
祖
已
下
五
帝
|
獻
文
︵
弘。
文
成
長
子
︶
|
焚
試
之。
以
示
靈
異
終
日
不
然。
|
六
年。
疏
勒
國
遣
使
進
佛
袈
裟。
長
二
丈。
帝
命
|
簿
官。
以
管
諸
郡
沙
門
︶
|
大
統
一
人
統
一
人
都
維
那
三
人。
置
功
曹
主
|
統。
待
以
師
禮
︵
隋
百
官
志。
昭
玄
寺
掌
佛
教。
署
|
和
平
元
年。
詔
沙
門
統
曇
曜
為
昭
玄
沙
門
都
|
髮。
以
師
賢
為
沙
門
統。
|
假
醫
術
以
守
道。
復
教
之
曰。
帝
親
為
五
人
下
|
聽。
初
罽
賓
沙
門
師
賢
五
人
來
京。
值
罷
佛
法。
|
令
天
下
郡
縣
各
建
浮
圖
一
區。
欲
為
沙
門
者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0 |
宗
社
勿
復
用
牲。
唯
薦
以
酒
脯。
歲
活
七
萬
五
|
等
五
部。
劉
孝
標
筆
受
○
上
皇
敕。
自
今
祭
天
地
|
延
興
二
年。
詔
西
天
三
藏
吉
迦
夜
譯
雜
寶
藏
經
|
洛
陽
︶
|
孝
文
︵
宏
獻
文
子
改
姓
元
氏。
遷
都
|
稱
上
皇。
建
鹿
野
寺。
與
禪
僧
數
百
習
學
禪
定。
|
遺
世
之
心。
是
年
昭
傳
位
太
子。
徙
居
崇
光
宮
|
帝
雅
好
佛
學。
每
引
朝
士
沙
門
共
談
玄
理。
有
|
。
五
年。
|
圖
亦
佛
陀。
此
云
覺
者。
言
戶
者
佛
寺
之
民
戶
也
︶
|
嘗
言。
或
云
平
民
齊
民
之
義。
僧
祇
此
云
大
眾。
佛
|
注
家
未
|
掃
洒。
帝
許
之。
於
是
僧
祇
粟
遍
天
下
︵
平
齊
戶。
|
民。
又
諸
民
犯
重
罪
者
為
佛
圖
戶。
供
諸
寺
|
輸
粟
入
僧
曹
號
僧
祇
粟。
遇
凶
年
則
出
賑
饑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1 |
四
月
八
日
為
落
髮
于
嵩
岳
寺。
|
出
家。
表
十
上
乃
許。
賜
名
僧
懿。
敕
皇
太
子
以
|
兆
王
太
子
興
久
病。
祈
佛
獲
愈。
願
舍
王
爵
求
|
京
|
以
授
嵩
師。
嵩
授
淵。
淵
授
登。
此
解
論
之
始
︶
○
|
深
情
︵
僧
史
略
云。
此
論
最
多
法
相。
羅
什
刪
略
|
成
實
論。
謂
左
右
曰。
朕
每
覽
此
論
可
以
釋
人
|
十
九
年。
帝
幸
徐
州
白
塔
寺。
令
道
登
法
師
講
|
門
談
論
佛
道。
|
餐
稟
道
味
飾
光
朝
廷。
帝
數
幸
王
園
寺。
與
沙
|
十
七
年。
詔
懿
德
法
師
聽
一
月
三
入
殿。
俾
朕
|
○
敕
思
遠
寺
主
僧
顯
為
沙
門
都
統。
|
人
道
覆
錄
為
義
疏
︵
此
解
四
分
律
始
︶
|
○
五
臺
北
寺
法
聰
律
師。
為
眾
專
講
四
分
律。
門
|
千
牲
命。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2 |
經。
帝
親
預
筆
受。
|
殿
譯
經。
北
天
竺
國
菩
提
流
支。
於
紫
極
殿
譯
|
永
平
元
年。
詔
中
天
竺
國
勒
那
摩
提。
於
太
極
|
四
年。
南
天
竺
國
遣
使
貢
辟
支
佛
牙。
|
法
平。
敕
付
昭
玄
都
統
法
上
以
為
檢
約。
|
佛
法。
以
僧
尼
猥
濫。
奏
設
科
條
一
篇。
事
密
而
|
付
昭
玄
都
統。
以
內
律
僧
制
判
之。
時
崔
暹
好
|
景
明
二
年。
詔
僧
犯
殺
人
依
俗
格
斷。
餘
犯
悉
|
宣
武
︵
恪。
孝
文
次
子
︶
|
令
清
眾
數
處
講
說。
以
僧
祇
粟
供
備。
|
華
禮
敬。
歲
以
為
常
○
詔
諸
郡
僧
寺
長
夏
安
居。
|
日
迎
洛
京
諸
寺
佛
像
入
閶
闔
宮。
受
皇
帝
散
|
師
於
所
居
舊
堂
建
三
級
浮
圖
○
詔
四
月
八
|
二
十
一
年。
詔
為
太
后
建
報
德
寺。
為
羅
什
法
|
二
十
年。
太
后
馮
氏。
出
俗
為
尼
居
瑤
光
寺。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3 |
每
升
座
講
說。
聽
者
服
其
理
辯。
|
史。
母
臨
終
遺
令
以
沙
門
禮
葬。
粲
深
好
釋
學。
|
山
積
歲
乃
還。
植
官
度
支
尚
書。
瑜
等
皆
至
刺
|
布
帛
贖
免
之。
其
後
竟
出
家
為
尼。
入
嵩
高
|
寺
掃
洒。
三
子
瑜
粲
衍
並
奴
服。
泣
涕
以
從。
各
以
|
侯
氏。
年
踰
七
十。
以
身
自
施
三
寶
為
婢。
供
|
像。
像
高
聲
唱
賊
賊。
人
至
被
獲
○
裴
植
母
夏
|
監
荀
勗
造。
暉
遂
舍
宅
為
寺。
後
有
盜
欲
竊
此
|
佛
一
菩
薩
像
二。
趺
上
銘
曰。
晉
泰
始
二
年
中
書
|
○
洛
陽
段
暉
所
居。
聞
地
下
鐘
聲。
掘
之
得
金
|
延
昌
四
年。
太
后
高
氏
出
俗
為
尼。
居
瑤
光
寺
|
沙
門。
|
有
僧
菩
提
跋
陀
來。
詔
建
永
明
寺。
以
居
外
國
|
至
者
三
千
人。
南
方
歌
榮
國
世
不
與
東
土
通。
|
二
年。
帝
御
式
乾
殿
講
維
摩
經。
時
西
域
沙
門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4 |
至
定
王
三
年。
凡
三
百
四
十
五
年
老
子
方
生。
而
|
王
二
十
六
年
生。
穆
王
五
十
二
年
滅。
自
滅
後
|
胡。
以
佛
為
侍
者。
沙
門
曇
謨
最
曰。
吾
佛
以
昭
|
天
經
云。
老
子
定
王
三
年
生。
年
八
十
五
西
入
化
|
中。
帝
曰。
佛
與
老
子
同
時
否。
道
士
姜
斌
曰。
開
|
七
十
部
○
帝
加
元
服。
命
沙
門
道
士
講
道
禁
|
四
年。
宋
雲
等
使
西
竺
諸
國
還。
得
佛
經
一
百
|
經。
|
正
光
二
年。
敕
宋
雲
沙
門
法
力
等。
往
西
天
求
|
神
龜
元
年。
詔
諸
郡
立
五
級
浮
圖。
|
靜
鈴
鐸
之
聲
聞
於
十
里。
|
六。
浮
圖
九
層。
高
九
十
丈。
上
剎
高
十
丈。
每
夜
|
殿。
如
太
極
殿。
門
南
如
端
門。
作
真
金
像。
高
丈
|
熙
平
元
年。
太
后
胡
氏
於
洛
陽
建
永
寧
寺
佛
|
孝
明
︵
詡。
宣
武
第
二
子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5 |
討
破
之。
禽
法
慶
歸
伯。
傳
首
京
師。
餘
黨
悉
平。
|
卷。
云
新
佛
出
世
除
去
眾
魔。
詔
元
遙
使
持
節
|
薩
平
魔
漢
王。
屠
滅
寺
舍
斬
害
僧
尼
焚
燒
經
|
推
慶
為
主。
自
號
大
乘
佛。
以
歸
伯
為
十
住
菩
|
去
為
祅
術
說。
渤
海
李
歸
伯
率
鄉
人
為
亂。
眾
|
冀
州
沙
門
法
慶
為
行
無
賴。
為
其
徒
所
擯。
乃
|
永
安
元
年。
太
后
胡
氏。
出
俗
為
尼。
居
瑤
光
寺。
|
孝
莊
︵
子
攸
彭
城
王
勰
子
︶
|
不
至。
就
賜
磨
納
袈
裟
金
缽
銀
水
瓶
繒
帛。
|
高
山
少
林
寺。
面
壁
而
坐。
帝
聞
師
異
跡。
三
詔
|
梁
入
魏。
止
嵩
|
武
泰
元
年
︵
梁
大
通
元
年
也
︶
十
月
達
磨
自
|
斌
于
馬
邑。
|
尉
蕭
綜
等
劾
奏。
開
天
偽
經。
罪
當
惑
眾。
詔
流
|
言
化
胡。
無
乃
謬
甚。
帝
令
群
臣
詳
定
真
偽
太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6 |
號
西
魏
︶
|
文
帝
︵
寶
炬
孝
文
之
孫。
遷
都
長
安
|
人
咸
見
浮
圖
在
海
中。
俄
為
雲
霧
所
蔽。
|
二
年。
永
寧
寺
大
浮
圖
災
火。
三
月
不
息。
後
東
萊
|
僧
齋。
石
像
俯
首
終
日。
大
眾
感
其
神
應。
|
永
熙
元
年。
洛
京
平
等
寺
建
浮
圖
成。
帝
設
萬
|
孝
武
︵
脩
廣
平
王
之
子
︶
|
聞
其
異
貸
出
之。
|
景
繫
晉
陽
獄。
景
祐
至
心
誦
經。
枷
鎖
自
脫。
帝
|
居
士。
帝
亦
待
以
不
臣。
從
兄
仲
禮
作
亂
累
及
|
普
泰
元
年。
國
子
博
士
盧
景
祐
通
達
佛
法。
人
稱
|
王
羽
子
︶
|
後
五
年
像
忽
隱
去。
節
閔
︵
恭
廣
陵
|
遶
座
行
道。
足
跡
成
文。
士
庶
瞻
敬
咸
仰
神
異。
|
三
年。
宗
玄
先
生
孟
仲
暉
造
夾
紵
佛。
其
像
每
夜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7 |
自
屍
中
起。
以
刀
斫
賢
脛
斷
而
死。
人
謂
毀
函
|
往
寺
斫
破
之。
未
幾
州
人
韓
木
蘭
作
亂。
一
賊
|
有
漢
明
帝
時
經
函。
時
放
光
明。
世
藏
為
寶。
賢
|
天
平
元
年。
洛
州
刺
史
韓
賢
素
不
信
佛。
白
馬
寺
|
魏
︶
|
孝
靜
︵
善
見
清
河
王
亶
之
子。
遷
都
於
鄴
號
東
|
使。
不
然
則
別
一
使
人。
誤
書
為
宋
雲
耳
︶
|
據
今
十
三
年
矣。
今
稱
雲
還
遇
達
磨
者。
恐
曾
再
|
至
孝
明
正
光
四
年
還
國。
|
門
人
啟
壙
視
之。
唯
空
棺
隻
履
︵
宋
雲
使
西
域。
|
域
還。
遇
師
手
攜
隻
履
翩
翩
獨
邁。
雲
歸
為
言。
|
奉
全
身
葬
熊
耳
山
定
林
寺。
明
年
使
者
宋
雲
西
|
乃
往
禹
門
千
聖
寺。
十
月
五
日
端
坐
示
滅。
門
人
|
達
磨
坐
少
林
九
年。
先
傳
法
及
袈
裟
於
慧
可。
|
大
統
元
年。
敕
沙
門
道
臻
為
沙
門
大
統
○
初
祖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8 |
神
明。
乃
至
|
冶
粗
鄙
︵
粗
倉
胡
反
不
精
︶
經
無
數
形
澡
鍊
|
不
滅。
凡
為
善
惡
必
有
報
應。
漸
積
勝
業
陶
|
人。
○
魏
書
佛
老
志
云。
生
生
之
類。
三
世
神
識
常
|
興
和
四
年。
時
魏
境
有
寺
三
萬
所
僧
尼
二
百
萬
|
人
之
語
邪。
|
語
以
怖
人
也。
作
不
善
降
之
百
殃。
豈
亦
怖
|
以
禍
福。
使
人
知
所
勸
懲
耳。
非
故
設
此
|
佛
聖
智
通
三
世。
見
人
造
善
惡
者。
能
預
告
|
說
地
獄
果
報。
必
曰。
佛
設
此
等
語
以
怖
人。
|
函。
感
報
之
速。
自
心
之
召
也。
世
人
見
佛
經
|
心
素
無
信
耳。
一
賊
忽
起
斫
其
脛。
如
斫
其
|
者。
則
斥
為
怪
誕。
故
惡
之
斫
破
之。
由
其
本
|
述
曰。
經
函
放
光。
佛
道
之
彰
化
也。
世
之
昧
|
之
報
若
是
其
速。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19 |
後。
通
人
勝
士
欽
挹
風
規。
歷
代
修
史
之
家。
|
進
益
物
救
世
正
在
仁
義。
久
久
弊
詐
日
起
之
|
祕
要
盈
滿
天
下。
明
心
見
性
之
道
可
坐
以
|
也。
自
佛
法
來
東
舉
世
知
所
宗
上
真
文
|
錄。
有
可
法
有
可
誡
謂
之
信
史。
若
是
其
可
|
蹻
之
行
必
書。
天
時
人
事
善
惡
臧
否
莫
不
畢
|
記
諸
言
動
法
不
法
也。
堯
舜
之
德
必
書。
跖
|
述
曰。
有
一
代
君
臣。
必
有
一
代
之
史。
所
以
|
義。
最
為
深
密
︵
北
齊
魏
收
撰
北
魏
書
︶
|
佛
身
真
應
不
生
不
滅。
舍
利
塔
廟。
教
法
流
廣
之
|
義
禮
智
信
同。
又
說
六
道
受
生
六
度
進
行。
及
|
又
有
五
戒。
去
殺
盜
婬
妄
言
飲
酒。
大
意
與
仁
|
畏
天
命
畏
大
人
畏
聖
人
之
言
︶
|
之
三
歸。
若
君
子
之
三
畏
也
︵
語
君
子
有
三
畏。
|
無
生
而
得
佛
道。
其
始
修
心
則
依
佛
法
僧。
謂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0 |
若
是。
謂
之
信
史。
未
信
也。
|
以
存
舊
史
之
該
贍。
其
乏
通
學
守
隘
見
有
|
有
裨
國
政
開
人
心
者。
悉
刪
去
之。
適
足
|
異
哉。
歐
陽
氏
之
修
唐
書
也。
凡
釋
氏
之
事
|
之
明
義。
知
佛
道
果
可
以
益
物
救
世
云
耳。
|
應。
漸
積
勝
業
乃
至
無
生。
此
皆
諸
史
敘
佛
|
言
三
世
神
識
常
不
滅。
凡
為
善
惡
必
有
報
|
通
幽
洞
冥。
魏
收
撰
魏
書。
其
志
佛
老
曰。
佛
|
什
圖
澄
皆
列
於
傳。
而
贊
之
曰。
垂
文
闡
教
|
萬
物。
而
大
濟
群
生。
唐
正
觀
稱
制
晉
書。
摩
|
宏
之
著
漢
紀
曰。
天
竺
有
佛
道
焉。
能
化
通
|
有
稱
焉。
豈
道
閉
往
運
而
數
開
叔
葉
乎。
袁
|
西
漢
方
志
莫
|
佛
道
神
化
興
自
身
毒
︵
音
乾
篤
即
天
竺
也
︶
|
未
嘗
不
列
敘
其
事。
故
范
曄
之
論
西
域
曰。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1 |
曰。
相
州
彼
岸
寺
鑒
禪
師
講
會。
各
各
豎
義。
有
|
五
天
竺。
動
千
萬
里。
最
後
一
僧
至。
眾
問
何
遲。
答
|
問。
今
日
何
處
齋。
或
言
豫
章
成
都
嶺
南
薊
北
|
如
井。
有
僧
從
孔
飛
下。
至
六
十
餘
人。
坐
已
各
|
來。
寶
隨
入
寺
坐
法
堂
床
上。
仰
視
屋
間
開
孔
|
聲
見
一
門。
題
曰
靈
隱
之
寺。
有
梵
僧
自
外
|
玄
上
統
○
嵩
山
寶
公
向
白
鹿
山
行。
忽
聞
鐘
|
師
畫
象
所
著
經
疏
以
歸。
帝
益
加
重。
進
位
昭
|
接
伴。
弘
正
恃
才
任
氣。
及
見
延
悠
然
意
消。
求
|
召
入
問
道。
會
周
使
周
弘
正
來
聘。
大
臣
舉
師
|
六
寸。
帝
每
|
為
國
師
︵
國
師
始
此
︶
○
法
師
曇
延。
長
九
尺
|
天
保
元
年。
詔
高
僧
法
常
入
內
講
涅
槃
經。
拜
|
文
宣
︵
高
洋
受
東
魏
禪
︶
|
北
齊
︵
都
鄴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2 |
人。
師
曰。
曾
作
羅
剎
王。
今
猶
好
殺
祝
盆
水
使
|
何
可
謗
耶。
遂
同
輦
還
宮。
問
曰。
弟
子
前
身
何
|
耳。
帝
即
悔
謝。
謂
僕
射
揚
遵
彥
曰。
如
此
真
人
|
里
拱
立
道
旁。
帝
怪
問
之。
師
曰。
恐
血
污
伽
藍
|
左
右。
以
師
慢
己
欲
躬
加
害。
師
旦
出
寺
二
十
|
之。
所
以
不
敢
自
欺。
冀
致
福
於
帝
耳。
帝
惑
|
迎
王
七
步。
致
王
失
國。
吾
德
雖
不
逮
儀
相
似
|
室
未
嘗
送
迎。
帝
至。
弟
子
勸
之。
師
曰。
賓
頭
盧
|
禪
師
至
鄴
都
建
雲
門
寺
以
居
之。
師
宴
坐
一
|
或
隱
或
見。
至
今
山
行
猶
聞
鐘
聲。
二
年。
詔
稠
|
統
法
上。
上
曰。
此
寺
佛
圖
澄
所
造。
賢
聖
居
之。
|
山
問
大
|
失
其
寺。
乃
獨
坐
柞
木
上
︵
柞
音
昨
櫟
也
︶
出
|
起
曰。
鑒
禪
師
是
我
和
上。
諸
僧
直
視
寶。
頃
之
遽
|
一
小
僧。
難
問
蜂
起。
殊
為
可
觀。
不
覺
日
暮。
寶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3 |
奔
入
魏。
暨
文
宣
事
佛。
靜
等
忌
之。
詣
闕
自
|
六
年。
初
道
士
陸
修
靜。
以
梁
武
棄
老
子
教。
遂
|
經。
令
於
北
行
取
之。
使
者
反
命。
|
來
何
為。
使
曰。
令
取
經
函。
僧
曰。
洋
在
寺
嬾
讀
|
僧
問。
高
洋
作
天
子
何
如。
使
曰。
聖
明。
僧
曰。
汝
|
寺。
群
沙
彌
見
之
曰。
高
洋
駝
來。
便
引
見
老
僧。
|
曰。
任
駝
出
城。
及
出
奄
然
如
夢。
至
山
腹
有
|
一
駝。
敕
曰。
可
向
寺
取
經
函。
使
問
所
在。
帝
|
妃
重
臣
皆
受
菩
薩
戒
○
帝
在
晉
陽。
使
人
乘
|
為
國
師。
布
髮
于
地
令
上
統
踐
之
升
座。
后
|
餘
萬。
四
萬
餘
寺。
咸
稟
風
教。
帝
築
壇
具
禮。
尊
|
為
大
統。
令
史
員
置
五
十
餘
人。
所
部
僧
尼
四
百
|
境
內
屠
殺
○
詔
置
昭
玄
上
統。
以
沙
門
法
上
|
戒。
永
不
食
肉。
盡
停
五
坊
鷹
犬
傷
生
之
具
及
|
視
之。
見
群
羅
剎
在
後。
帝
大
敬
信。
請
受
菩
薩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4 |
述
曰。
修
靜
生
於
晉
末
與
遠
公
遊。
屍
解
於
|
不
復
遵
事。
於
是
齊
境
皆
無
道
士。
|
慈
悲
永
隔。
上
異
仁
祠
下
乖
祭
典。
宜
皆
禁
絕
|
者。
世
中
假
妄
蘗
是
味。
清
虛
焉
在。
瞿
脯
斯
甘
|
剃
度。
有
不
從
者
殺
四
人。
遂
下
詔
曰。
祭
酒
道
|
爵
臺
飛
騰
遠
舉。
其
不
能
者。
宜
詣
昭
玄
上
統
|
乃
下
詔。
令
道
士
自
謂
得
神
仙
者。
可
上
三
|
小
於
百
官
乎。
靜
氣
咽
無
對。
群
臣
皆
忭
躍。
帝
|
教。
內
即
小
也。
顯
曰。
天
子
居
九
重
之
內。
亦
應
|
梁
間
使
咒。
梁
柱
亦
不
動。
靜
曰。
釋
自
標
為
內
|
禪
師
衣
置
地。
道
流
并
力
不
能
動。
顯
自
取
置
|
酒。
出
曰。
汝
曹
問
者
敢
以
小
術
自
肆。
即
以
稠
|
上
曰。
佛
門
豈
無
人
哉。
上
統
舉
曇
顯。
顯
時
被
|
僧
衣
缽
皆
飛
宮
殿
梁
柱
皆
震。
帝
顧
謂
大
統
法
|
陳。
請
與
釋
子
角
法。
帝
許
之。
靜
以
咒
術
令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5 |
舍
於
天
平
寺
翻
譯
敕
大
統
法
上
沙
門
都
法
順
|
七
年。
帝
以
內
藏
梵
經
千
夾。
命
三
藏
那
連
耶
|
在
位
不
及
一
年
︶
人
懼
塗
削
之。
終
不
能
滅。
|
天
子
遞
代
坐
︵
孝
昭
|
百
日
天
子
急
如
火
︵
廢
帝
在
位
百
日
︶
周
年
|
宣
在
位
十
年
︶
|
唯
一
空
棺。
嘗
題
壁
云。
十
年
天
子
猶
尚
可
︵
文
|
而
終。
將
斂
縮
身
止
三
尺。
斂
畢。
帝
更
令
開
視。
|
其
徒
七
百
人
悉
修
禪
法。
一
朝
禮
佛
坐
床
上
|
歸
於
齊。
帝
以
為
太
尉
賜
甲
第。
和
乞
為
佛
寺。
|
梁
荊
州
居
士
陸
法
和。
以
元
帝
為
魏
所
破。
遂
|
徒。
斯
為
可
信
也
矣。
|
因
梁
棄
道
自
梁
奔
魏。
當
云
陸
修
靜
之
門
|
監。
已
四
十
年。
不
應
今
日
復
有
修
靜。
若
曰
|
宋
之
泰
始。
則
說
簡
寂。
自
泰
始
至
梁
天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6 |
河
清
二
年。
詔
慧
藏
法
師
於
太
極
殿
講
華
嚴
|
武
成
︵
湛
高
祖
第
九
子
︶
|
無
悔
者
之
比
也。
|
習
之
所
為
耳。
非
如
桀
紂
不
遇
佛
法
行
殺
|
人
王
位
行
佛
法
事。
而
初
年
好
殺。
特
其
殘
|
身
為
聖
寺
沙
彌。
以
智
願
力
出
現
世
間。
居
|
國
師
罷
黜
道
教。
其
敬
佛
為
甚
至。
蓋
由
前
|
之
桀
紂。
然
觀
其
譯
經
修
禪
受
戒
禁
殺
尊
禮
|
述
曰。
世
謂
文
宣
殘
忍。
果
於
刑
戮。
至
欲
比
|
國
大
事
不
得
聞。
|
十
年。
帝
幸
遼
陽
甘
露
寺
禪
居
深
觀。
敕
非
軍
|
懿。
優
婆
塞
智
希。
並
於
鄴
城
譯
經。
|
士
萬
天
|
基。
禮
宜
偏
敬
︵
偏
猶
專
也
︶
○
沙
門
尊
稱
居
|
監
譯。
帝
躬
禮
梵
文。
謂
群
臣
曰。
此
三
寶
之
鴻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7 |
乎。
|
危
厄
之
中。
古
今
可
紀
者
三
驗
矣。
可
不
信
|
刊
行
其
事。
大
士
以
茲
至
簡
經
法。
救
人
於
|
音
經。
遂
誦
之
不
輟。
雙
目
復
明。
清
獻
趙
公
|
禱
於
上
竺。
一
夕
夢
白
衣
人
教
誦
十
句
觀
|
非
真。
又
本
朝
嘉
祐
中。
龍
學
梅
摯
妻
失
目
使
|
後
人
妄
相
增
益。
其
文
猥
雜。
遂
使
識
者
疑
其
|
授
之
文。
今
市
肆
刊
行。
孫
敬
德
所
誦
者
是。
|
述
曰。
此
經
止
十
句。
即
宋
朝
王
玄
謨。
夢
中
所
|
經。
|
上。
有
三
刀
痕。
此
經
遂
行。
目
為
高
王
觀
世
音
|
刑
刀
三
折。
主
者
以
聞。
詔
赦
之。
還
家
見
像
項
|
死。
夢
沙
門
教
誦
經
可
免。
既
覺
誦
滿
千
遍。
臨
|
後
有
罪
當
|
經
︵
晉
譯
六
十
卷
者
︶
孫
敬
德
先
造
觀
音
像。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8 |
記
盧
光
獨
曰。
見
一
沙
門。
帝
曰。
是
矣。
即
解
圍
|
於
檀
山。
遙
指
山
上
問
群
臣。
有
所
見
乎。
掌
書
|
明
自
瓶
而
出。
乃
建
浮
圖
以
表
祥
異
○
帝
獵
|
三
藏
○
詔
以
舍
利
藏
蒲
州
常
念
寺。
大
放
光
|
詔
僧
實
禪
師
為
周
國
|
元
年
︵
即
西
魏
大
統
二
十
四
年。
受
禪
今
改
元
︶
|
魏
禪
︶
|
閔
帝
︵
宇
文
覺
太
祖
第
三
子
受
西
|
北
周
︵
都
長
安
︶
|
行
道
祈
請。
舍
利
忽
浮
水
面。
右
轉
七
匝。
|
得
舍
利
三。
盛
以
寶
瓶。
廣
武
王
邕
置
水
晶
缽
|
隆
化
元
年。
詔
修
鄴
都
白
馬
寺
佛
圖
澄
所
造
塔
|
得
梵
本
二
百
六
十
部。
|
武
平
六
年。
沙
門
寶
暹
十
人。
往
西
天
求
經
還。
|
後
主
︵
緯
武
成
長
子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29 |
舍
而
祚
短。
但
利
民
益
國
即
稱
佛
心。
夫
佛
以
|
賓
說
帝
曰。
唐
虞
無
佛
圖
而
國
安。
齊
梁
有
寺
|
元
嵩
之
讚。
以
讖
緯
黑
衣
當
王。
心
忌
釋
氏。
張
|
流
為
外
教。
釋
氏
為
內
教。
帝
信
道
士
張
賓
衛
|
申
述
三
教。
沙
門
道
安
作
二
教
論。
以
儒
道
九
|
德
譯
法
華
經
普
門
重
頌
偈
○
詔
名
儒
僧
道
|
天
和
四
年。
沙
門
藏
稱。
於
長
安
譯
經。
沙
門
至
|
經
藏。
始
乎
生
滅
之
教
訖
於
泥
洹
之
說
云
云。
|
也
︶
當
令
所
司
奉
造
一
切
|
︵
龍
集
者。
東
方
蒼
龍
為
歲
首
也。
天
并
歲
在
申
|
集
天
并
|
保
定
三
年。
詔
曰。
歲
在
昭
陽
︵
三
陽
孟
春
︶
龍
|
武
帝
︵
邕
太
祖
第
四
子
︶
|
錫
杖
瓦
缽。
|
而
還
乃
令
光
於
見
處
造
浮
圖。
掘
基
一
丈
得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0 |
二
年
二
月。
集
百
僚
僧
道
論
三
教
先
後。
以
儒
|
此
屢
月。
後
二
年
果
有
廢
釋
之
事。
|
異
不
測。
每
夜
於
街
上
大
哭
釋
迦
牟
尼
佛。
如
|
公
卿
僧
道
互
為
難
問
○
時
長
安
有
李
練
者。
神
|
建
德
元
年
正
月。
帝
幸
玄
都
觀
自
升
座
講
說。
|
老
同
異。
|
四
年
二
月。
集
百
僚
僧
道
於
文
德
殿。
討
論
釋
|
方
有
歌
周
之
詠
云
云。
|
求
勇
恪
作
法
師。
是
以
六
合
無
怨
紂
之
心。
八
|
作
三
綱。
尊
耆
年
為
上
座。
選
仁
智
充
知
事。
|
用
郭
邑
作
僧
坊。
和
夫
妻
為
聖
眾。
推
令
德
|
罔
擇
怨
親。
以
城
隍
為
塔
寺。
即
皇
帝
是
如
來。
|
籃
遍
安
大
乘
五
典。
以
平
延
者。
無
問
道
俗
|
造
平
延
大
寺
容
著
四
海
蒼
生。
不
立
曲
見
伽
|
大
慈
為
本。
終
不
苦
役
黎
民
虔
恭
泥
木。
請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1 |
自
魯
國。
秦
晉
之
地
亦
應
不
行。
七
廟
若
廢
則
|
師
曰。
若
以
外
國
之
法
非
此
所
用。
仲
尼
所
說
出
|
廟
上
世
所
立。
朕
亦
不
以
為
然
將
同
廢
之
矣。
|
是
有
情。
帝
曰。
佛
經
外
國
之
法。
故
當
廢
之。
七
|
曰。
若
以
形
像
無
情。
事
之
無
福。
國
家
七
廟
豈
|
令
反
俗
用
崇
孝
養。
時
慧
遠
法
師
出
眾
抗
答
|
重
沙
門
不
敬。
斯
為
悖
逆
之
甚。
國
法
豈
容。
並
|
順
徒
竭
珍
財。
凡
是
經
像
宜
從
除
毀。
父
母
恩
|
教
於
世
為
宜。
真
佛
無
像
空
崇
塔
廟。
愚
人
信
|
六
經
儒
|
三
倍
勝
之
︵
弘
明
集
︶
○
帝
集
僧
道。
宣
旨
曰。
|
笑
道
家
三
十
六
部。
以
釋
教
有
十
二
部。
今
|
司
隸
大
夫
甄
鸞
上
笑
道
論。
凡
三
十
六
篇。
用
|
士。
於
內
殿
博
議
三
教。
法
猛
法
師
立
論
理
勝。
|
為
先。
道
次
之。
釋
居
後
○
詔
群
臣
沙
門
道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2 |
終
︵
前
曾
作
二
教
論
︶
○
法
師
靜
藹
聞
詔
下。
|
安
有
宿
望
欲
官
之。
安
以
死
拒
號
慟
不
食
而
|
員。
著
衣
冠
笏
履。
以
彥
琮
等
為
學
士。
沙
門
道
|
道
有
名
德
者。
別
立
通
道
觀。
置
學
士
百
二
十
|
時
國
境
僧
道
反
服
者
二
百
餘
萬
○
六
月
詔
釋
|
釋
道
二
教。
悉
毀
經
像。
沙
門
道
士
並
令
還
俗。
|
大
臣
莫
不
欽
難。
獨
帝
不
說。
明
日
下
詔。
并
罷
|
右
吒
玄
聽
制。
玄
安
庠
應
對。
陳
義
甚
高。
陪
位
|
意
賓
不
不
能
制。
即
震
天
威
以
垂
難
辭。
左
|
飾
詭
辭
以
挫
釋
子。
法
師
知
玄
抗
酬
精
壯。
帝
|
屈。
三
年
五
月。
帝
欲
偏
廢
釋
教。
令
道
士
張
賓
|
何
不
同
遵。
帝
與
師
往
復
數
至
十
二。
帝
不
能
|
魯
同
一
王
化。
震
旦
天
竺
同
在
閻
浮
輪
王
一
化。
|
秦
晉。
封
域
雖
殊。
莫
非
一
王
之
化。
師
曰。
若
秦
|
五
經
無
用。
三
教
同
廢
何
以
治
國。
帝
曰。
魯
與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3 |
六
年。
伐
齊
滅
之。
并
毀
齊
境
佛
教
經
像。
時
僧
|
道
復
振。
疇
知
非
藹
師
誠
感
之
應
乎。
|
此
者。
武
帝
廢
之。
宣
帝
復
之。
曾
不
數
年
其
|
猶
足
以
感
動
世
人
俾
知
為
法
之
切
有
若
|
謂。
其
徒
自
苦
辛。
殊
不
知
縱
無
益
於
當
朝。
|
忘
身
求
復
大
教。
而
藹
之
條
肉
捧
心。
世
或
|
有
曇
始。
周
武
有
知
玄
道
安
靜
藹。
皆
為
法
|
感
之
小。
然
每
當
滅
則
必
有
聖
賢
者
出。
魏
武
|
耳。
以
故
大
小
三
災
業
感
之
大。
三
武
滅
僧。
業
|
述
曰。
佛
道
本
常。
有
時
而
阨
者。
世
人
之
業
感
|
乳
旁
流
凝
於
石
上。
聞
者
莫
不
流
涕。
|
刀
自
條
其
肉。
掛
腸
胃
于
松
枝。
捧
心
而
卒。
白
|
遣
之。
遂
遁
入
終
南
山。
號
泣
七
日。
坐
磐
石
引
|
見。
帝
引
對。
極
陳
毀
教
報
應
之
事。
帝
改
容
謝
|
詣
闕
奉
表
求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4 |
居
行
道
○
追
封
孔
子
為
鄒
國
公。
|
敬。
其
令
舊
沙
門
有
德
行
者。
於
政
成
殿
西
安
|
作
菩
薩
大
士
相
○
詔
曰。
三
寶
尊
重
特
宜
修
|
智
藏
等
長
髮
為
菩
薩
僧。
充
寺
主。
華
冠
瓔
珞
|
毀
形。
於
東
西
二
京
陟
岵
寺
為
國
行
道。
乃
敕
|
黜。
今
簡
耆
舊
有
道
者
二
百
二
十
人。
勿
翦
髮
|
為
無
益。
故
廢
而
不
行。
然
大
教
所
繫
詎
宜
罷
|
上
許
之。
遂
下
詔
曰。
先
帝
惑
於
異
論。
以
釋
道
|
遂
許
以
復
教。
會
帝
殂。
至
是
道
林
申
請
尤
力。
|
武
帝
議
論
二
十
日。
酬
酢
七
十
番。
帝
不
能
屈。
|
大
成
元
年。
先
是
沙
門
道
林
以
學
業
進
見。
與
|
宣
帝
︵
斌
武
帝
子
︶
|
︵
補
注
引
僧
傳
︶
|
宣
政
元
年
六
月。
帝
感
癘
疾。
身
瘡
大
發
遂
殂
|
尼
反
服
者
三
百
餘
萬。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5 |
其
法
運
之
一
厄
乎。
既
而
崔
浩
族
誅。
太
武
被
|
其
上。
於
是
遽
起
案
誅
沙
門
之
禍。
酷
哉
此
時
|
未
足
為
過
也。
一
旦
崔
浩
以
惡
釋
之
心
勸
|
獻
其
書。
崔
浩
引
而
進
之。
太
武
信
而
納
之。
|
至
囑
以
輔
佐
太
平
之
說。
故
能
造
闕
下
以
|
天
師。
俾
除
削
三
張
之
弊。
其
言
有
足
取
也。
|
也。
當
老
子
之
下
教
寇
君。
授
之
經
法
任
以
|
天
為
君
主。
或
分
形
下
教。
皆
隨
時
以
闡
化
|
當
以
神
怪
非
之
乎。
是
則
老
子
聖
人
或
在
|
然
河
圖
洛
書
天
道
所
以
下
教
於
世
者。
豈
|
佛
祖
統
紀
卷
第
三
十
八
︵
終
︶
|
髮。
度
僧
二
百
二
十
人。
|
尊
像。
丞
相
楊
堅。
與
陟
岵
寺
智
藏
靈
幹
等
再
落
|
大
定
元
年。
詔
天
下
并
復
釋
道
二
教。
復
立
佛
天
|
靜
帝
︵
衍
宣
帝
子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
|
36 |
|
|
|
與
臣
俱
遭
冥
罰。
非
不
幸
也。
|
教
周
武。
趙
歸
真
教
唐
武。
比
誠
教
之
也。
君
|
詔
而
卒
沮
於
事。
豈
智
者
教
之
耶。
衛
元
嵩
|
者。
及
智
者
亡
弒
父
竊
位。
下
罷
僧
毀
寺
之
|
釋
執
與
數
合。
非
謙
之
之
過
也。
煬
帝
師
智
|
合。
佛
力
不
能
移
也。
故
知
太
武
崔
浩
之
毀
|
運
之
通
塞
數
也。
人
心
之
好
惡
勢
也。
勢
與
數
|
創
毀
釋
之
論。
毀
釋
自
太
武
崔
浩
起
也。
夫
法
|
之
特
受
教
於
老
君。
以
告
人
主
耳。
初
未
嘗
|
常
之
道
也。
世
或
以
毀
釋
過
謙
之
者。
然
謙
|
法
大
建
浮
圖
一
翕
一
張
曾
不
足
以
累
本
|
弒。
不
令
之
終
足
彰
其
罪。
及
文
成
詔
復
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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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