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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曇字記(南天竺般若菩提悉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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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山陰沙門智廣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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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曇天竺文字也。西域記云。梵王所製。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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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則四十七言。寓物合成隨事轉用。流演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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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其源浸廣。因地隨人微有改變。而中天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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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為詳正。邊裔殊俗兼習訛文。語其大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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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莫異。斯梗概也。頃嘗誦陀羅尼。訪求音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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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差舛。會南天竺沙門般若菩提。齎陀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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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梵挾。自南海而謁五臺寓于山房。因從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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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與唐書舊翻兼詳中天音韻。不無差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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覈源濫所歸悉曇。梵僧自云。少字學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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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般若瞿沙。聲明文轍將盡微致。南天祖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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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醯首羅之文。此其是也。而中天兼以龍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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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文。有與南天少異。而綱骨必同。健馱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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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多迦文獨將尤異。而字之由皆悉曇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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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其所出研審翻註。即其杼軸科以成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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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少殊文軌斯在。效絕域之典弗尚詭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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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言唐書召梵語彷彿而已。豈若觀其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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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俾學者不逾信宿而懸通梵音。字餘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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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少用要。懿夫聖人利物之智也。總持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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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含眾德其在茲乎。雖未具觀彼史誥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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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而內經運用固亦備矣。然五天之音或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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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夏矣。中土學者方審詳正。竊書簡牘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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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文(古謂楚書曰胡文者。案西域記。其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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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之南五天之境。楚人居焉。地周九萬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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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垂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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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背雪山。時無輪王膺運。中分七十餘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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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曰五天竺。亦曰身毒。或云印度。有曰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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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人遠承梵王。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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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四姓。通謂之婆羅門國。佛現於其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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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土也。而雪山之北傍臨蔥嶺。即胡人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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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字元製有異。良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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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天竺文字參涉。所來經論咸依梵挾。而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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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效習其文粗有增損。自古求請佛經多。於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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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之。魚魯渾淆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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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胡文謬也)。其始曰悉曇。而韻有六。長短兩分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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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將冠下章之首。對聲呼而發韻。聲合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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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字生焉。即a阿(上聲短呼)aa阿(平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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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呼)等是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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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r紇里(二合)等四文。悉曇有之非生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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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今略也。其次體文三十有五。通前悉曇四
|
十七言明矣。聲之所發則牙齒舌喉脣等合
|
于宮商。其文各五。遍口之聲文有十。此中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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囉(曷力遐三聲合也)。於生字不應遍諸章(
|
諸章用之多屬第八及成當體重或
|
不成字如後具論也)。lla.m羅聲全闕生
|
用。則初章通羅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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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羅字羅鑒反)。餘單章除之二(除囉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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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即第二第三及第八第九第十章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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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成簡於第一。故云餘單章也)。重章除之
|
三(重成也。即第四五六七及第十一已下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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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異章句末為他所用。兼下除之六(即盎迦章字牙齒舌
|
等句末之第五字。為上四字所用。亦不可更自
|
重故除之也)。自除之餘。各遍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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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ka迦kha佉等是也。生字之章一十有七。各
|
生字殆將四百。則梵文彰焉。正章之外有孤
|
合之文連字重成即字名也。有十一摩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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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猶點畫。兩箇半體兼合成文(阿阿等韻生字
|
用十摩多。後字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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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毘灑勒沙尼此云去聲。非為摩多。訖里章
|
用一別摩多。里耶半體。用祗耶兼半體囉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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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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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前三十四文。對阿阿等十二韻呼之。增以
|
摩多。生字四百有八。即kaa迦(上)ka迦(平)等是
|
也。迦之聲下十有二文。並用迦為字體。以阿
|
阿等韻呼之增其摩多。合于聲韻各成形也
|
kha佉ga伽等聲下例之。以成于一章。次下十
|
有四章。並用初章為字體。各隨其所增。將阿
|
阿等韻對所合聲字呼之。後增其摩多。遇當
|
體兩字將合。則容之勿生。謂第四章中重lla
|
羅。第五重vdha(房柯反)第
|
六重mma麼。第七重nna那
|
等是也。十一已下四章。如次同上之四章同
|
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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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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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體中◇祇耶。合於初章迦迦等字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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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kya枳也kyaa枳耶。生字三百九十有
|
六(枳字幾爾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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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詳祗耶當是耶字之省也。若然亦同除重。唯
|
有三百八十四。先書字體三百九十六。然將祗
|
耶合之後加摩多。夫
|
重成之字。下者皆省除頭也。已下並同也)。
|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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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ra囉字。合於初章迦迦等字之下。名kra
|
迦(上)略(上)kraa迦(平)略(平)
|
生字三百九十有六(上略
|
力價反。下略力迦反。上迦下迦並同略之平上
|
取聲他皆效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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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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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la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la迦klaa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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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字三百八十有四(字洛可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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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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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va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va迦(上)kvaa
|
迦(平)生字三百八十有四(字房可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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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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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ma麼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ma迦麼kmaa迦麼。
|
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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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na曩字。合初章字之下。名kna迦那knaa迦那。
|
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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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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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體◇囉。加初初章字之上。名rka阿勒迦
|
rkaa阿勒迦。生字三百九十有六(勒字力德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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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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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體◇囉。加第二章字之上。名rkya阿勒枳
|
耶rkyaa阿勒枳耶。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
若祗耶是耶省亦同
|
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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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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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體◇囉。加第三章字之上。名rkra阿勒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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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rkraa阿勒迦略。生字三百九十有六(略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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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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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體◇囉。加第四章字之上。名rkla阿勒迦
|
羅rklaa阿勒迦羅。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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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體◇囉。加第五章字之上。名rkva阿勒迦
|
rkvaa阿勒迦。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
第十三章
|
將半體◇囉。加第六章字之上。名rkma阿勒迦
|
麼rkmaa阿勒迦麼。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
第十四章
|
將半體◇囉。加第七章字之上。名rkna阿勒迦
|
那。rknaa阿勒迦那。生字三百八十有四。
|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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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ka迦ca遮.ta吒ta多pa波等句末之。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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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各加於當句前四字之上。及初句末字。加
|
後耶等九字之上。名^nka盎迦~nca安
|
遮.n.ta安吒nta
|
安多mpa唵波^nya盎耶等。其必不自重。唯二十
|
九字。不由韻合名為異章。各用阿阿等韻呼
|
之。生字三百四十有八(盎字阿黨反。安字並
|
阿亶反。唵字阿感反)。
|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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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迦等字體。以別摩多合之。謂之k.r訖里。
|
成字三十有四(或有加前麼多得成字用。非遍
|
能生。且據本字言之。今詳訖里之麼多祗是
|
悉曇中里字也)。
|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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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迦等字體。參互加之有三十三字。隨文受
|
稱。謂ska阿索迦等。各用阿阿等韻呼之。生字
|
三百九十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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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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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章之外有孤合之文或當體兩字重之但依
|
字大呼(謂多闍吒拏等字各有重成也)。或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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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字重之即連聲合
|
呼(謂悉多羅等是也)。或不具通麼多。止為
|
孤合之文(即瑟吒羅
|
等字。有通三五麼多也)。或雖生十二之文。而字源不次其
|
猶之孤(即阿悉多羅等也)。或雖異重不必依
|
重以呼之(此五
|
句之末字。加其句之初。即名盎迦等屬前章也
|
)。或兩字聯聲。文形其後聲
|
彰其前(如麼盎迦三合等字。似云莽迦等也)
|
。或字一而名分(如沙字有
|
沙孚(府珂反)二音猶假借也)。或用麼多之
|
文。重增其麼多。而音
|
必兼之(如部林二合字。從裒(菩侯反)婁(
|
力鉤反)與第十一摩多也)。或形非麼多
|
獨為嚴字之文(如字之上有仰月之畫也)。或
|
有所成而異其名
|
(謂數字重成一字。而其下必正呼。中上連合
|
短呼之。不必正其音。如上娑下迦稱阿索迦等
|
也)。或有其
|
聲而無其形(此即阿索迦章等字字則無阿。讀
|
之皆帶其音也)。或不從字生。
|
獨為半體之文(如怛達祗耶等用則有之字體無
|
也)。或字有所闕。則
|
加怛達之文。而音掣呼之(如迦佉等字下有達
|
畫則云秸(吉八反)(苦八
|
反)等也)。或源由字生增于異形(如室梨字
|
猶有奢羅之象。錯成印文。若篆
|
|
也)。或考之其生。異之其形(訖里俱羅俱婁
|
等從迦之省。及胡盧等文。麼多之
|
異猶艸隸也)。斯則梵書之大觀焉。
|
悉曇字記
|
na ma sa rva j~naa ya si
|
娜 麼 娑(上) 囉(二合)
|
社若(而也反)(二合) 也 悉
|
ddhaa.m
|
曇(去聲)(已上題目) 悉曇
|
a短阿字(上聲短呼音近惡引)。
|
aa長阿字(依聲長呼別體作 aa)。
|
i短伊字(上聲聲近於翼反別體作 ii)。
|
ii長伊字(依字長呼別體作 ii)。
|
u短甌字(上聲聲近屋別體作 uu)。
|
uu長甌字(長呼別體作 uu)。
|
e短藹字(去聲聲近櫻係反)。
|
ai長藹字(近於界反)。
|
o短奧字(去聲近污別體作 o)。
|
au長奧字(依字長呼別體作 uu)。
|
a.m短暗字(去聲聲近於鑒反別體作 a.m)。
|
a.h長痾字(去聲近惡)。
|
義淨三藏云。上之三對上短上長。下三對
|
上長下短。
|
右悉曇十二字為後章之韻。如用迦字之聲。
|
對阿伊甌等十二韻呼之。則生得下迦機鉤
|
(矩侯反)等十二字。次用佉字之聲。則生得佉欺丘
|
(區侯反)等十二字。次生伽其求(瞿侯反)等十二字。已
|
下例然。且先書短迦字一十二文。從第二字
|
已下加其麼多。即字形別也。用悉曇韻呼之。
|
則識其字名也。佉伽已下至叉字例然。以成
|
一章。舊云十四音者。即於悉曇十二字中甌
|
字之下。次有.r紇里.rr紇梨.l里.ll梨四字。
|
即除前悉曇中最後兩字。謂之界畔字也餘
|
則為十四音。今約生字除紇里等四字也。
|
體文(亦曰字母)
|
ka迦字(居下反音近姜可反)。
|
kha佉字(去下反音近去可反)。
|
ga迦字(渠下反輕音音近其下反。餘國有音疑可反)。
|
gha伽字(重音渠我反)。
|
^na哦字(魚下反音近魚可反。餘國有音^
|
na講反。別體作 ^na加麼多)。
|
已上五字牙聲。
|
ca者字(止下反音近作可反)。
|
cha車字(昌下反音近倉可反。別體作 ccha)。
|
ja社字(杓下反輕音音近作可反。餘國有音
|
而下反別體作jaa)。
|
jha社字(重音音近昨我反)。
|
~na若字(而下反音近若我反。餘國有音壤
|
。別體作~na)。
|
已上五字齒聲。
|
◇吒字(卓下反音近卓我反。別體作 .ta加麼多)。
|
.tha侘字(拆下反音近折我反別體作r.tha)。
|
.da荼字(宅下反輕音。餘國有音搦下反)。
|
.dha荼字(重音音近幢我反)。
|
.na拏字(搦下反音近搦我反。餘國有音拏
|
講反別體作 .na加麼多)。
|
已上五字舌聲。
|
ta多字(怛下反音近多可反。別體作 ta)。
|
tha他字(他下反音近他可反)。
|
da陀字(大下反輕音餘國有音陀可反)。
|
dha陀字(重音音近陀可反)。
|
na那字(捺下反音近那可反。餘國有音音曩
|
。別體作na)。
|
已上五字喉聲。
|
pa波字(下反音近波我反)。
|
pha頗字(破下反音近破我反)。
|
ba婆字(罷下反輕音。餘國有音麼字下不尖異後)。
|
bha婆字(重音薄我反)。
|
ma麼字(莫下反音近莫可反。餘國有音莽)。
|
已上五字脣聲。
|
ya也字(藥下反音近藥可反又音祗也反也)。
|
ra囉字(曷力下反三合。卷舌呼囉)。
|
la羅字(洛下反音近洛可反)。
|
va字(房下反音近房可反。舊又音和。一云字下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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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奢字(舍下反音近舍可反)。
|
.sa沙字(沙下反音近沙可反。一音府下反)。
|
a娑字(娑下反音近娑可反)。
|
ha訶字(許下反音近許可反。一本音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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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a.m濫字(力陷反音近郎紺反)。
|
k.sa叉字(楚下反音近楚可反)。
|
已上十字遍口聲。
|
右字體三十五字。後章用三十四字為體。唯
|
濫字全不能生。餘隨所生。具如常章論之。
|
第一章
|
ka迦kaa迦。
|
右初章生字四百有八。先於字母中。每字平
|
書一十二文。次將麼多如次點之。則字形別
|
也。用悉曇韻呼之。則識其字名也。其麼多有
|
別體者。任逐便用之。皆通。此初章為後相次
|
六章之體。先書此章字。但除重及囉羅三字。
|
合三十二字。所生三百八十四字。即將 ya也
|
等字。如次於下合之。後加麼多則字字別也。
|
將悉曇十二韻相對呼之。則識其字名也。恐
|
未曉悟。更每章頭書一二數字。以為規準。後
|
皆效此。
|
第二章
|
kya己也(二合)kyaa紀耶(二合)k
|
yi紀以(二合)kyii紀夷(二
|
合)kyu矩庾(二合)kyuu矩俞(二合
|
)kye枳曳(二合)kyai枳
|
(與蓋反)kyo句俞(二合)kyau句曜
|
(庾告反)kya.m矩焰kya.h迦(上
|
)夜
|
(已上第二章初字所生一十二文。後皆效此。
|
讀者連帶。轉聲調韻呼之)。
|
第三章
|
kra迦(上)略(上)kraa迦(平)略
|
(平)kri己里krii機釐kru苟漊
|
kruu鉤婁(呂鉤反)(餘同上)。
|
第四章
|
kla迦(上)klaa迦(平)。
|
第五章
|
kva迦(上)kvaa迦(平)。
|
第六章
|
kma迦麼kmaa迦摩。
|
第七章
|
kna迦娜knaa迦娜。
|
第八章
|
rka阿勒迦(上)rkaa阿勒迦(平)r
|
ki伊(上)力紀rkii伊力
|
機rku歐鹿苟(上)rkuu歐鹿鉤(平)
|
rke醫力薊rkai醫
|
力介rko阿勒勾rkau阿勒憍(腳號反)
|
rka.m阿勒劍rka.h阿
|
勒迦(去)。
|
右第八章字同初章。但用半體 ◇囉。加諸
|
字上。後點麼多也。又此章為後相次六章字
|
體。同前第二已下也。但加半體◇囉也。
|
第九章
|
rkya阿勒已也rkyaa阿勒枳耶。
|
第十章
|
rkra阿勒迦略(上)rkraa阿勒迦囉。
|
第十一章
|
rkla阿勒迦rklaa阿勒迦。
|
第十二章
|
rkva阿勒迦(上)rkvaa阿勒迦(平)。
|
第十三章
|
rkma阿勒迦麼rkmaa阿勒迦摩。
|
第十四章
|
rkna阿勒迦娜rknaa阿勒迦娜。
|
第十五章
|
^nka盎迦(上)^nkaa盎迦(平)^
|
nki應(上)紀^nkii應機^nku蓊
|
苟
|
(俱口反)^nkuu蓊鉤(俱候反)^nk
|
e蘡(於項反)荊^nkai蘡介^nko擁
|
句^nkau
|
擁憍(腳傲反)^nka.m盎鑑^nka.
|
h盎迦(去)(已上伽字上用 ^na盎字。
|
冠之生十二字)。
|
^nkha盎佉(上)^nkhaa盎佉(平
|
)(生十二字同上迦字用麼多及呼字轉聲法。
|
下同)。
|
^nga盎伽(上)^ngaa盎佉(平)(
|
生十二字同上)。
|
^nkha盎伽(上聲)^nkhaa盎佉(
|
平重)(生十二字同上)。
|
^na字(並將冠上四字之首。不復自重。後
|
皆效此。已上牙聲之字。皆用盎聲)。
|
~nca安者~ncaa安遮(生十二字同上
|
此~na是 ~na字之省)。
|
~ncha安車(上)~nchaa安車(生十二字)。
|
~njaa安社~njaa安闍(生十二字)。
|
~njaa安社(重)~njaa安闍(重)
|
(生十二字)。
|
~n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可更自重。已上
|
齒聲之字同用安音阿亶反)。
|
.n.ta安吒(上).n.taa安吒(平
|
)(生十二安字)。
|
.n.tha安侘(上)(丑加反).n.t
|
haa安侘(生十二字)。
|
.n.da安茶(上).n.daa安茶(生十二字)。
|
.n.dha安茶(上重).n.dhaa安
|
茶(重音)(生十二字)。
|
.n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可更自重。此字
|
有自重者便屬別章則大呼。拏音非盎拏也。餘
|
並同此也。已上
|
舌聲之字同用安聲)。
|
nta安多(上)ntaa安多(生十二字)。
|
ntha安他(上)nthaa安他(生十二字)。
|
nda安挓(上)ndaa安挓(生十二字)。
|
ndha安陀(上重)ndhaa安陀(重音
|
)(生十二字)。
|
n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可更自重。若重屬
|
別章。已上喉聲之字同用安聲)。
|
mpa唵跛mpaa唵跛(生十二字)。
|
mpha唵頗(上)mphaa唵頗(平)(生十二字)。
|
mba唵婆(上)mbaa唵婆(生十二字)。
|
mbha唵婆(上重音)mbhaa唵婆(重
|
)(生十二字)。
|
ma字(為上四字所用。不更自重。已上脣聲
|
之字同用唵聲)。
|
^nya盎也^nyaa盎耶(生十二字)。
|
^nra盎(上)^nraa盎囉(生十二字)。
|
^nla盎(上)^nlaa盎(生十二字)。
|
^nva盎(上)^nvaa盎(平)(生十二字)。
|
^nsaa盎捨^nsaa盎奢(生十二字)。
|
^n.sa盎灑^n.saa盎沙(生十二字)。
|
^n`sa盎娑(上)^n`saa盎娑(平
|
)(生十二字)。
|
^nha盎訶(上)^nhaa盎訶(生十二字)。
|
^nk.s!a盎叉(上)^nk.s!aa
|
盎叉(生十二字)。
|
右此章字兩字重成不得依字呼之。異於諸
|
章故云異章。然盎安等將讀之際。潛帶其音
|
亦不分明稱盎安也。
|
第十六章
|
k.r訖里kh.r乞里g.r佉里gh.r
|
佉里(重音)^n.r齕里c.r
|
齒里cch.r質里j.r實里jh.r實里
|
(重音)~n.r日里
|
(已下並同吉里反。但用於下合之。讀者取其
|
聲勢。亦有用麼多得重成字用。非遍能生也)
|
。
|
第十七章
|
ska阿索迦(生十二字)skha阿索佉(
|
已下各生十二字)dga阿拖伽dgha
|
阿拖伽(重)^nktra盎迦怛囉。
|
vca阿遮vcha阿伐車vja
|
阿伐社vjha阿伐闍(重)
|
j~na阿社若。
|
.s.ta阿瑟吒.s.tha阿瑟侘d.d
|
a阿拖荼d.dha阿拖荼(重).s~na
|
阿瑟拏。
|
sta阿薩多stha阿薩他vda阿伐拖v
|
dha阿伐拖(重)rtsna
|
阿勒多薩那。
|
spa阿薩波spha阿薩頗dba阿拖婆d
|
bha阿拖婆(重)rk.sma
|
阿勒叉麼。
|
rk.svya阿勒叉微耶rk.svrya
|
阿勒叉微釐耶lta阿刺多tkva
|
阿多迦.t`sa阿吒奢.t.s
|
a阿吒沙◇阿沙訶vk.sa
|
阿婆叉(已上一章重文讀之。皆帶阿聲連促呼
|
之。此章亦除濫字。又合娑訶字唯三十三字。
|
皆通十二
|
字加麼多也。其於字母不次者。分入後章)。
|
第十八章孤合之文
|
pta阿跛多.tka阿吒迦dsva阿娜薩
|
.t.schra阿吒瑟車
|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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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此章字類流派無盡。或通三五麼多讀之
|
並同上章。當體重兩tta多◇社.t.ta
|
吒.n.na拏nna
|
那等字(並依本字大呼多。則不得云多多也)
|
聯聲字m^nka(上麼下盎迦。後字之聲入
|
於前。似云莽迦也。用此章字皆然)兩重麼多
|
字bhruu.m部林(去)chruu.m
|
齒林
|
(去)huu.m吽(已上字有第六及第十一
|
麼多讀之皆帶兩聲也。此◇是第六麼多分布於
|
傍也)半體文
|
◇多達又作◇(皆同也)◇秖耶(當是耶字。
|
之省也)印文字
|
`s.rii(是室梨字西域為印也)。此類
|
甚多略出其狀也。前敘云
|
囉於生字不應遍諸章。謂第二第四五六七
|
章用之。其字則屬第八章也。若第三及第八
|
章用之成當體重。非此章字也。若第九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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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章用之。則更重重全非字也。其囉字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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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及重章中當體重。書者至此但存一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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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生十二也。雖或有用處亦通三五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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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遍能生故不入此生字之內。緣存一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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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字故。云容之勿生也。後第十八云或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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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字重之。但依字大呼。謂多闍吒拏等。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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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成也。等者等餘字母。並有重成之用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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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呼之。不得言多多囉囉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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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曇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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